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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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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2903/201908-0004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关于服务和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指导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20 发布日期: 2019-08-20
索引号: 003262903/201908-0004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关于服务和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指导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20
发布日期: 2019-08-20
关于服务和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9-08-20 00:00 来源:绩溪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落实《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各项要求,着力打造便捷高效农村交通物流网,全力打造人民满意交通,为我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为稳步有序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当好先行。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先行发展。突出交通运输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率先补齐农村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服务短板,为乡村振兴发展打好基础,当好先行。

坚持统筹谋划。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工作,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带动脱贫攻坚,以脱贫攻坚的实效助力乡村振兴。

坚持分类指导。根据我省乡村区域差异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根据不同类型村庄的区位优势、禀赋资源,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农村交通建设标准和发展目标任务,不搞一刀切。

坚持有序推进。立足当地实情,考虑不同区域农村交通发展特征和需求差异,处理好当前和长远、局部和整体、基础和顶层的关系,分步实施、精准发力,有序推进。

坚持政府主导。落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积极调动农民积极性,使农民更多参与到农村交通发展中来,增强对交通的认同感、获得感。

(三)发展目标

在2020年我省全面实现建成小康社会交通运输发展目标的基础上,到2022年,我省基本形成“覆盖更广、服务更优、安全绿色、治理有效”的农村交通运输体系,农村交通运输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显著提高,初步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有效服务和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覆盖更广。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20万公里左右。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通二级路,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全省基本实现村民组通硬化路。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节点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有条件地区的农村水路运输得到有效发展。

服务更优。农村公路技术等级和服务水平逐步提升,基本消除等外路,优良中等路占比保持在85%以上,力争达到90%,基本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便捷适用的农村客运体系基本形成,经济高效的农村交通物流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

安全绿色。农村交通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绿色交通建设取得较大成效,建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

治理有效。农村交通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基本支出纳入财政预算比例、爱路护路的乡(村)规民约制定率、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落实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一)补齐农村交通短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完成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任务。加快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重点解决皖北平原地区40户以上、江淮丘陵地区30户以上、大别山区和皖南山区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问题,补齐一批“末梢路”,打通一批“循环路”,建设一批“产业路”,到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村民组通硬化路。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当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进一步提升通达深度。(厅规划处、厅建管处牵头,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配合)

2.完成剩余建制村通客车任务。加快推进剩余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确保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100%通客车,并根据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完善情况,及时做好新具备条件建制村动态调整和开通农村客运工作,提高农村客运的覆盖范围,保障农民群众“行有所乘”。(厅运输处牵头,省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配合)

3.继续推进贫困地区外通内联交通网络建设。组织实施好《安徽省交通运输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别山等革命老区交通运输脱贫攻坚的通知》,优先推进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贫困县、淮河行蓄洪区等深度贫困地区对外运输通道建设,以通县国道为重点,继续加快普通国省道低等级路段和未贯通路段建设,确保到2020年贫困地区实现“县县通”高速,具备条件的县城通一级公路。继续推进引江济淮航运工程、淮河干流航道整治等对乡村振兴有基础支撑作用的重大水运项目建设,改善水运通航条件。(厅规划处、厅建管处牵头,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配合)

(二)推动交通提档升级,支撑乡村产业兴旺发展

4.进一步完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网络。结合村镇布局、经济和人口分布、城镇化发展需求,做好农村公路网规划编制工作,根据规划有序推进农村联网公路建设,强化农村公路与国省干线公路的衔接。支持地方政府打通农村乡镇、工业园区、开发区、承接转移区通往干线航道的支流航道,实现干支联动发展。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地区客运(旅游)码头建设。鼓励各地开展渡口设施提升工程,改善涉渡地区群众出行条件。(厅规划处、厅建管处牵头,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省港航管理服务中心配合)

5.推动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以示范县为载体,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农村公路向高质量发展。结合现代农业开发、乡村旅游等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方向、新要求,重点推动重要县乡道以及低等级、无路面、“油返砂”农村公路的升级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公路尤其是通客运线路的窄路基路面公路加宽改造,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逐步实施双车道改造,同步配套建设相应交通安全设施。结合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有序推进县级客运站改造,继续推进乡村综合运输服务站、便民客运点建设。(厅规划处、厅建管处、厅运输处牵头,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省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配合)

6.推进交通运输与乡村特色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通往农业产业园、特色村镇(民俗村)、田园综合体、乡村旅游景区、休闲度假区、生态养殖基地、农家乐聚集地等乡村主要产业经济节点的公路。充分考虑现代农业规模化、机械化等发展需求,适当提高农村公路的建设标准。统筹推进具有社会公共服务属性的国有林场道路建设,促进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推动农村公路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支持红色旅游公路建设,积极拓展“运游一体”服务。扎实开展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创建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完善交通驿站、停车休息观景点等公路服务设施。(厅规划处、厅建管处牵头,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配合)

(三)提升运输服务供给,增强生活富裕获得感

7.提升城乡客运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有序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向城市周边延伸,继续组织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客运站场布局,坚持路、站、运同步发展。综合统筹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发展,做到各种客运方式“无缝衔接、方便换乘”。鼓励和引导城乡道路客运经营主体实施公交化改造、公司化运营。鼓励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企业与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相互融合,从事多元化经营。推进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拓展农村客运运营服务模式,鼓励各地推广农村客运出行信息化服务,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水平。(厅运输处牵头,省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配合)

8.推动农村物流发展。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商务、供销、邮政等部门联合编制农村物流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节点的数量、布局、规模、功能,并分步有序实施,力争到2022年实现县域内农村物流网络节点的全覆盖。推广“农村货运班线”模式。试点打造公交客运站点、物流中转站点和扶贫驿站点、电商服务中心(点)等“交通+”“三站合一”和“多点合一”模式,依托乡村扶贫驿站和借助电商平台等,利用便捷的物流配送,实现生产、加工、销售、运输一条龙,推动农村交通、实体经济、互联网融合发展。(厅运输处牵头,省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配合)

(四)改善农村交通环境,服务乡村生态宜居

9.着力保障农村交通安全。以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为抓手,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安全风险重点路段增设安全防护设施,改造农村公路四、五类危桥,配套建设必要桥梁。加强农村交通应急救灾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农村公路、渡口、行蓄洪区的安全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开展农村交通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农村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必要的交通安全标志标线,督促落实乡镇政府渡口渡船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厅规划处、厅安监处、厅建管处牵头,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省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省港航管理服务中心配合)

10.推动农村路域环境整治。结合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以镇村路段为重点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路宅分家、路田分家,因地制宜实施农村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工程,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厅建管处牵头,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配合)

11.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贯穿到农村交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加强科技创新,积极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交通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废旧路面材料循环利用率。建设与生态环境相适宜的农村交通,推进绿色公路、绿色水运发展。对于环境脆弱、人口流失严重的拟搬迁村庄,统筹生态保护和易地搬迁安置规划等要求,限制新改建交通项目,拓展乡村生态空间。(厅运输处牵头,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省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省港航管理服务中心配合)

(五)强化管理养护升级,提升高效治理能力

12.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四个体系”。贯彻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和乡村道专管员制度,建立组织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县、乡镇、村四级责任,逐步健全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建立资金保障体系,构建“事权清晰、权责一致、中央支持、省市统筹、县级负责、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投入体系。建立技术指导体系,加快完善农村公路技术标准,大力推广低成本、易操作的标准化养护技术。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健全以路况、大中修里程、养护资金、政策执行、机构能力建设等为主的农村公路绩效考评机制。(厅规划处、厅建管处、厅财务处牵头,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配合)

13.建立完善农村公路养护机制。推进养护规范化,推动建立适合我省的养护管理制度体系,鼓励探索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推行养护专业化,鼓励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险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补充的方式捆绑实施,努力打造专业化的养护管理人才队伍,不断提升养护专业化水平。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建养一体化等方式,引导企业提升养护机械化水平。鼓励开发多种形式的护路公益岗位,动员农民参与农村公路养护,让农民在参与中直接受益。(厅规划处牵头、厅建管处,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配合)

(六)加强组织文化建设,助推乡风文明提升

14.加强交通基层党建工作。始终坚持党对交通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增强交通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农村交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确保农村交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各市县交通运输局牵头)

15.加强交通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和发展“两路”精神和“微笑服务、温馨交通”品牌,进一步强化古道等历史遗迹保护,开展交通文化内涵研究和传播,注重交通运输与乡村历史文化的结合,将农村交通打造成为传播历史文化的新标志、新名片。加强农村出行文明宣传,强化交通参与者的规则意识、法治素养及社会责任等,促进乡村和谐出行、绿色出行。(厅文明办牵头,各市县交通运输局配合)

16.融入乡(村)基层治理。推动将交通运输文明建设要求纳入乡(村)规民约,积极营造良好的农村交通人才发展环境,造就更多乡土人才。推动将交通运输文明建设纳入村民委员会议事协商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爱路、护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群众参与的获得感,营造和谐交通发展氛围。(各市县交通运输局牵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交通运输服务和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履职尽责,发挥好先行保障作用。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在农村交通发展中的主体责任,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绩效考评体系。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交通建设。

(二)健全治理体系。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制修订情况推进《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修订,研究出台促进我省农村交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出台本区域内交通运输服务和支撑乡村振兴战略的专项规划或实施意见。完善农村交通事中事后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动态监测,落实农村公路“七公开”制度,组织开展好“四好农村路”和“平安渡口渡船”督导考评等工作,加强政府、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强化资金保障。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争取地方财政资金、一般债券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投入力度;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基本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予以保障。规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推动加大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新增收入用于公路建设、养护转移支付力度。引导各地实施农村客运地方公共财政补贴制度,用好调整后的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发挥补助资金对建制村通客车、城乡客运一体化以及平安渡口渡船发展的引导作用。

本指导意见有效期至2022年。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