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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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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2903/201908-0003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交通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关于开展“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 多专项行动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1-02 发布日期: 2018-11-02
索引号: 003262903/201908-0003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交通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关于开展“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 多专项行动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11-02
发布日期: 2018-11-02
关于开展“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 多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2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8〕3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整治“两难两多一长”改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皖政办秘〔2018〕114号)、省编办《关于在市县全面开展“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的通知》(皖编办〔2018〕334号)和《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直部门“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的通知》(宣政办秘〔2018〕16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全面开展“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集中清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力争申请材料精简比例达50%以上,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申请材料多、办事难”问题,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提高行政效能,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不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理规范。对纳入安徽政务服务网绩溪分厅的47家单位(清理规范单位名单见附件1)网上运行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实施“八个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现有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上级部门已经公布取消的申请材料我县对应的一律取消,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中已明确取消的事项对应的申请材料一律取消,开具证明的单位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一律取消,申请材料并非办事必要条件或重复设置的一律取消。

(二)实施清单管理。制定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明确取消的申请材料名称、对应事项名称、取消后的办理方式等。根据法律法规修订、信息互联共享等,及时动态调整清单内容。

(三)抓好衔接落实。严格落实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修订完善相关文件规定,推动信息共享,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空档。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9月下旬)

动员部署专项行动,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时间安排、责任分工等。

(二)重点攻坚阶段(9月下旬至11月20日前)

1.自查自清(10月18日前)。各有关单位对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中所列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逐项提出保留、取消意见,开展内部合法性审查。清理完成后,按要求填写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理申报表(附件2)、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附件3)、专项行动联络信息表(附件4),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连同清理工作小结,于10月18日前报送县编办(纸质材料1份,电子版发至jxxjgbzwyhbgs@126.com)。  

2.集中审核(11月10日前)。县编办、县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反馈各单位修改完善,打通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解决主要问题。  

3.公示报批(11月20日前)。适时组织合法性审查,与各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在各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后,按程序报批。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20日至11月底)

严格执行公布取消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加强后续监管,开展评估督察,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建立专项行动协调机制,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整体协调调度和督查工作,县编办、县法制办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理规范申报意见的审核审查工作,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后续实施清单调整工作,县信息办负责推动申请材料的信息共享工作。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建立工作专班,明确牵头股室及具体责任人,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

(二)严格要求,全面清理。各有关单位要学习借鉴省级部门和试点地区经验做法,严格对照清理标准,对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清理任务。

(三)广泛宣传,强化督察。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察评估。

 

联系电话:

1.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办公室:8158055(胡庆华)

2.县编办:8155720(汪在毅)

3.县法制办:8158078(程训朋)

4.县政务服务中心:8173163(朱金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