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主要职能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县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具体职责有: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加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制度改革;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绩溪县人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二级机构事业单位决算,共有4户,与预算编制范围一致。
纳入绩溪县人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4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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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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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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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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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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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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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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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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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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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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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757.59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757.59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2.19万元,增长(降低)6.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日常支出增加。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757.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29.38万元,占99.2%;事业收入28.22万元,占0.8%。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75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0.87万元,占97.2%;项目支出106.72万元,占2.8%。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729.3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729.3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5.68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日常支出增加。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29.3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9.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5.68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日常支出增加。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9.3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5.68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日常支出增加。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550.86万元,其中专项资金预算5916.64万元,部门预算3634.22万元,专项资金支出由财政直接列支,不在部门决算数字中反映。部门支出决算为3729.38万元,完成年初部门预算的102.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日常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650.87万元,占98%,项目支出106.72万元,占2%。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03.37万元,支出决算为43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日常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365.85万元,支出决算为39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日常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0万元,支出决算为24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日常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平衡。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400元,支出决算为2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平衡。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8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平衡。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50.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85.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5.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绩溪县人社局机关运行经费165.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绩溪县人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8.5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绩溪县人社局共有车辆XX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绩溪县人社局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1个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1168.97万元,专项资金支出由财政直接列支,不在部门决算数字中反映。评价结果显示,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及时到位,资金使用得当,绩效评价良好。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2.收入决算公开表
3.支出决算公开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公开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