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县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具体职责有: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加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制度改革;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绩溪县人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二级机构事业单位决算,共有4户,与预算编制范围一致。
纳入绩溪县人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4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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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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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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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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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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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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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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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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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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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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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3525.4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525.4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67.7万元,增加32.6%,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52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33.7万元,占97.4%;事业收入1.1万元,占0.03%;上级补助收入23.3万元,占0.66%;其他收入67.3万元,占1.91%。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5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4.8万元,占98.28%;项目支出60.6万元,占1.72%。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33.7万元,支出总计3433.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39.3万元,增长32.4%,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33.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7.4%。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39.3万元,增长32.4%。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715.29万元,其中专项资金预算5398.7万元,部门预算3316.59万元,专项资金支出由财政直接列支,不在部门决算数字中反映。部门支出决算为3433.7万元,完成年初部门预算的10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日常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433.7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年度决算984.24万元,比2015年增加161.94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工资福利待遇提高。其中:“行政运行”决算347.0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决算310.7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经费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决算251.4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工资福利及经费支出;“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决算75万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2).“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度决算2400.5万元,比2015年增加654.6万元,增长37.5%,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2016年度决算12.58万元,比2015年增加12.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社保中心对乡镇的绩效考核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度决算36.43万元,比2015年增加10.23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人员增多,待遇标准提高。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33.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66.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7.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绩溪县人社局机关运行经费167.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绩溪县人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万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2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绩溪县人社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人社局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3个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4562.23万元,专项资金支出由财政直接列支,不在部门决算数字中反映。评价结果显示,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及时到位,资金使用得当,绩效评价良好。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