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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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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071102201709005 组配分类: 其他权力
发布机构: 绩溪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致全省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文号:
生成日期: 2012-03-12 发布日期: 2012-03-12
索引号: 01071102201709005
组配分类: 其他权力
发布机构: 绩溪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致全省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文号:
生成日期: 2012-03-12
发布日期: 2012-03-12
致全省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2-03-12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广大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2008年底,国家出台了家电下乡这一重大惠民政策。政策实施三年多来,广大农民朋友踊跃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有力地扩大了消费,促进了生产,改善了生活条件,政策作用日益显现。2012年是家电下乡政策执行的最后一年,为便于广大农民朋友及时了解政策内容,维护好自身权益,更好地放大政策效应,现就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政策执行时间。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到20121130日,摩托车下乡政策实施到2013131日。有购买需求的农民朋友敬请注意政策截止时间,在政策有效期内购买所需家电产品,以便享受补贴政策。

2、政策享受对象。具有我省户口的农民和国有农林场职工均可享受。   

3、家电下乡产品类别。目前,我省家电下乡产品仍为十大类,分别是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空调、电脑、热水器、电磁炉、微波炉和电动自行车,每户家庭每类产品限购2台。特别要注意的是,家电下乡产品均附有家电下乡标识卡,没有标识卡的家电产品将无法享受财政补贴。

4、家电下乡产品价格。十大类家电下乡产品均设有最高限价,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和产品中标价格,但可以根据同类商品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而下调。农民朋友可以根据市场价格情况与销售网点议价还价。

5、家电下乡产品补贴。凡在我省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给予销售价格13%的财政资金补贴,每类产品均设有补贴上限,分别为:彩电455元,冰箱(含冰柜)325元,手机130元,洗衣机260元,空调(壁挂式空调325元,落地式空调520),电脑455元,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52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195元,燃气热水器325),电磁炉78元,微波炉130元,电动自行车260元。

6、补贴领取方式。目前,我省家电下乡补贴分为两种兑付方式,实行打卡发放的地区,农民将相关资料交由销售网点,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其相关资料并留存复印件,在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资料提交指定的乡镇财政所审核,乡镇财政所在7个工作日内确认完毕,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的储蓄账户。实行代垫直补的地区,由销售网点现场垫付补贴资金。为了防止骗补行为发生,确保农民朋友利益不受侵害,全省大部分地区都已实行打卡发放,各地乡镇财政部门将尽量压缩审核时间,做好服务,确保农民朋友尽快收到补贴款,敬请广大农民朋友给予大力支持。

7、其他注意事项。农民朋友们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在向销售网点留存个人资料时,请注明“仅供领取补贴款使用”。属代垫直补的,应详细填写代领委托书,防止骗补冒领。

家电下乡政策好,利农惠农暖民心。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这项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广大农民朋友们手上,如果您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或者领取补贴的过程中遇到什么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向当地财政部门反映,我们将竭诚为您解决。如果发现骗补行为,请及时向当地财政部门举报,我们将严肃查处。同时,也欢迎广大农民朋友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及时指出我们工作中的不足,让我们共同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最大程度发挥政策的惠农效应,为建设美好安徽作出积极贡献。

 

                  安徽省家电下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