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绩溪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绩溪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绩溪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能
绩溪县民政局是县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全县民政工作事业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制定救灾应急预案;
(三)管理城乡社会救济。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及其他特殊救济工作,
(四)主管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 (五)负责接受安置符合国家安置政策的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
(六)研究制订全县社会福利发展规范并组织实施。主管全县社会福利彩票的发行和销售工作。
(七)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的接受安置、服务、管理;
(八)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动农村开展村民自治活动。
(九)制定我县行政区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乡(镇)、村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隶属关系的变更,组织勘定全县行政区划界线。
(十)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社团、民办非企业的登记和年度检查。
(十二)主管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全县婚姻习俗改革和服务工作;指导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工作。
(十四)负责民政财务、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绩溪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军供站)决算,共有2户。与预算编制范围一致。
纳入绩溪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绩溪县民政局
2
绩溪县军供站
三、2017年度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311.53万元,支出总计1311.5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694.33万元,降低35%,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支出由财政直接列支,不在部门决算数字中反映。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11.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1.53万元,占10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1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3.92万元,占44%;项目支出737.62万元,占56%。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11.53万元,支出总计1311.5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94.33万元,降低35%,主要原因:部分专项资金支出由财政直接列支,不在部门决算数字中反映。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1.5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94.33万元,降低35%。主要原因:部分专项资金支出由财政直接列支,不在部门决算数字中反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1.5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94.33万元,降低35%。主要原因:部分专项资金支出由财政直接列支,不在部门决算数字中反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4685.12万元,支出决算为131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农村低保、部分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其他社会保障支出等资金不在本部门决算支出中反映,由县财政代列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73.92万元,占44%;项目支出737.62万元,占56%。具体情况如下: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0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此项资金为2017年省级追加资金,不在我局年初预算数内。
(2)、“民政管理事务”2017年年初预算为499.46万元,支出决算为68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37%,主要支出为行政运行464.38万元、拥军优属110.77万元,军供站行政运行109.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支出决算增加了拥军优属工作支出及人员工资调整。
(3)、“抚恤”2017年年初预算为768万元,支出决算为33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优抚补助资金支出由财政直接列支,不在部门决算数字中反映。
(4)、“退役安置” 2017年年初预算为333.55万元,支出决算为14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支出由财政直接列支,不在部门决算数字中反映。
(5)、“社会福利” 2017年年初预算为209.3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高龄补贴等资金支出由财政直接列支,不在部门决算数字中反映。
(6)、“临时救助”2017年年初预算为283.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临时救助资金支出由财政直接列支,不在部门决算数字中反映。
(7)、“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2017年年初预算为559.97万元,支出决算为7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五保供养资金支出由财政直接列支,不在部门决算数字中反映。
(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7年年初预算为161.04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部分专项补助资金支出由财政直接列支,不在部门决算数字中反映。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3.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4.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9.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民政局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绩溪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89.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度绩溪县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4万元,主要是采购救灾棉被款,办公电脑款支出。此项资金支出由财政直接列支,不在部门决算数字中反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绩溪县民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军供站共有送餐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的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民政局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4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21.2万元。全年共组织对0个项目(部门整体支出、政策)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2.收入决算公开表
3.支出决算公开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公开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绩溪县民政局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