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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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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2487/201910-00282 组配分类: 机构简介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民政局职责、机构和编制调整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5-28 发布日期: 2019-05-28
索引号: 003262487/201910-00282
组配分类: 机构简介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民政局职责、机构和编制调整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5-28
发布日期: 2019-05-28
绩溪县民政局职责、机构和编制调整方案
发布时间:2019-05-28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

1.县民政局老龄工作相关职责划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县民政局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划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3.县民政局救灾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

4.县民政局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县民政局医疗救助职责划入县医疗保障局。

6.县民政局救灾减灾委员会划入应急管理局。

(二)老龄工作职责分工

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负责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相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调整

  1. 根据职责调整,撤销优抚安置股(军休办)、双拥办。
  2. 调整后,绩溪县民政局内设机构4个,为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股、社会事务股(行政审批股)。

三、人员编制调整

    县民政局核定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机关党群组织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编制分配和领导职数配置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