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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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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2487/201911-00016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1-01 发布日期: 2019-11-01
绩溪县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制度
发布时间:2019-11-01 00:00 来源:绩溪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做好已申请公开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  本部门负责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切实保障申请人权利。

第四条  本部门在受理申请人提交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后,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认真的做好答复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超期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办理部门需向县信息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要及时告知申请人。

第五条  办理完结后需将部门最终答复结果(申请受理回执、信息公开告知书、送达回证)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在答复申请人3个工作日内报县信息中心备案。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