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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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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3260/201908-00003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残疾人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06 发布日期: 2019-07-20
索引号: 003263260/201908-00003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残疾人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06
发布日期: 2019-07-20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7-20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余奕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差别化设置信号灯持续时间和黄色警示闪烁灯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交通信号灯是重要的道路基础设施,是道路交通组织、疏导、渠化的重要手段,也是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的基本保障。近年来,随着我县城区面积不断拓展、城区道路不断延伸,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也在持续增多,成为城市的美丽景观。由于城市道路路口信号灯具有对各式各方向交通的分配功能,信号灯配时直接关系到路口通行效率和通行安全,同时需要兼顾行人、非机动车的通行权。因此交通信号灯设置与配时成为城区道路交通工程中的重要学科,其科技含量较高。

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始终重视城区路口信号灯配时规范化改进,注重在听取民意、跟进调查研究中不断优化路口信号灯配时;通过集成指挥中心的远程调控,在交通高峰期设置交通“绿波”,努力提高路口通行效率并兼顾公平。同时对部分交通流量稍小路段、时段进行“差别化”设置的探索与尝试,但也存在由此带来交通冲突增多的安全隐患。

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也已外聘交通工程专家来绩实地考察指导,借鉴大中城市构建“城市大脑”智慧交通的成功经验,争取支持、加大投入,积极探索适合我县实际的城区交通工程综合履行与构建。

感谢您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注。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