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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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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150100201802005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企业
名称: 绩溪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2-02 发布日期: 2018-02-02
索引号: 0000001150100201802005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企业
名称: 绩溪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2-02
发布日期: 2018-02-02
绩溪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02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绩政办[2002]50号文件规定,全县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绩溪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3个,为绩溪县公安局本级、绩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和绩溪县看守所。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发展规划,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变化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这一总要求,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这一总任务,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为动力,以城市建管推进年和工作执行力提升年为抓手,做强主业,做实基础,做硬队伍,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新时代全县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固的政治环境、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第二部分 绩溪县公安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绩溪县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289.01万元。收入全部来自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801.01万元,占65.3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8万元,占34.69%.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绩溪县公安局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89.01万元,比2017年预算拨款减少747.11元,减少19.9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了一般性支出以及调整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指标。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801.01万元,占65.3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8万元,占34.69%.,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共安全支出   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2801.01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30.89万元,增长12.05%,增长原因主要是2017年度在职人员调增工资等。其中,“行政运行”预算2558.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和所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道路交通管理” 财政拨款预算170.37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基本支出;“拘押收教场所管理” 财政拨款预算42.4万元,主要用于监管场所的管理包括拘押人员的给养费支出,“武装警察”财政预算拨款30万元,主要用于警卫方面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包括辅警人员等方面的支出。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绩溪县公安局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01.0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1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62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31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绩溪县公安局 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绩溪县公安局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原则,绩溪县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绩溪县公安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4289.0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89.01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801.01万元,占65.3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8万元,占34.69%.

七、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绩溪县公安局2018年收入预算4289.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89.01万元,比2017年预算拨款减少747.11元,减少19.9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了一般性支出以及调整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指标。

八、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绩溪县公安局2018年支出预算4289.01万元,比2017年预算拨款减少747.11元,减少19.9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了一般性支出以及调整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指标。其中基本支出2801.01万元,占65.31%,主要是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488万元,占34.69%,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绩溪县公安局 2018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2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绩溪县公安局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5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专用设备的采购包括执法执勤用车的更新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绩溪县公安局各单位共有车辆43辆,其中执法用车33辆、特种用车10辆。

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安排执法执勤用车购置费16万元,用于2台执法执勤用车的更新购置。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溪县公安局2018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四部分绩溪县公安局 2018年部门预算表

 

1. 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 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1.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