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绩溪县教体局内设机构的通知
绩教〔2017〕42号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一贯制学校,县直属学校,徽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
根据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绩溪县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绩政办【2010】136号)规定和县委巡视组巡视整改要求,现对我局机关内设机构规范为人秘股(党办)、教育股(体育股)、计划财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原挂牌的办公室、人事科、纪检监察室(群工办)、普教科、法安科,职教科,民管办、计财科、项目办(招商引资办)、学生资助中心自行消失。
特此通知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201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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