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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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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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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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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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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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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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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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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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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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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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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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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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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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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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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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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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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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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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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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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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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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7万元,支出决算为5.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无下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9万元,占40.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48万元,占59.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持平,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是2017年度、2018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故2018年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39万元, 与2017年度决算持平。2018年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内公务接待共4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53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兄弟县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我县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接待办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的通知》(绩办[2013]34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48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3万元,下降7.9%,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从严控制公车出行次数和费用。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上年与本年均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48 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3万元,下降7.9%,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从严控制公车出行次数和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政策调研等,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8年末,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