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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276X/201909-00718 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4-18 发布日期: 2019-04-18
索引号: 00326276X/201909-00718
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4-18
发布日期: 2019-04-18
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8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初中、中心小学(学区),直属单位,民办学校: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9﹞12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一并执行。 一、落实工作责任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园长)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园)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2016﹞5号)、《安徽省教育厅安 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号﹝2017﹞510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9﹞126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要精准确认资助对象,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准确把握资助标准,各类资助要严格执行申请、审核、认定、公示和资金发放等工作程序。 中心小学(学区)要切实担负起对本辖区幼儿园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的指导、监督、审核等各项管理工作。 二、规范流程、狠抓工作落实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认真维护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信息,务必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务必做到系统里人数、项目、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完全一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遵照文件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切实落实3月底前完成系统“学籍数据”维护、依托系统名单逐一排查复核、资助资金发放、6月20日前完成系统“资助管理”资助数据维护等各项工作流程。各校(园)每学期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发放后,须按要求及时报送《学期建档立卡家庭在广德县就读学生受助情况登记表》(见附件)至学生资助中心存档。 三、加强政策宣传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举措和开展成效,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