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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330813201905001 组配分类: 职业教育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结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5-06 发布日期: 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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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职业教育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结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5-06
发布日期: 2019-05-06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6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皖教秘职成〔2019〕35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淮北市职教办,省属中专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新设国家严控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8〕88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8〕92号)要求,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已完成本地2019年度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工作,并将辖区内纳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系统的、具备2019年度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具备招生资格的专业名单汇总报送至省教育厅。现将我省2019年度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结果予以公布(具体见附件),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2019年度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结果适用于2019年秋季招生和2020年春季招生工作。

二、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要在5月10日前将本文公布的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招生资格的专业名单转发至本市、县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和初中学校,并在当地教育网站进行公布;同时,要求辖区内各中等职业学校及时将具备招生资格的专业在学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要督促辖区内各中等职业学校严格执行办学资质清查结果。对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招生资格的专业,一律不得安排招生计划,不得通过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网上招生录取平台进行招生、录取,不得与高职院校合作举办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

附件:安徽省2019年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学校及招生资格专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