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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1214001201611001 组配分类: 校舍安全工程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 残疾人
名称: 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管理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2-10 发布日期: 2019-02-10
索引号: 0000001214001201611001
组配分类: 校舍安全工程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 残疾人
名称: 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管理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2-10
发布日期: 2019-02-10
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2-10 00:00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目的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以切实提高中小学校舍防震能力和综合防灾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为核心,以七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以下简称两区)为重点,把中小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二、资金安排标准

由中央、省和县按82的比例分担。

三、实施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校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和食堂等重点设防类校舍。

四、资金管理

县教体局以校舍排查鉴定结果为依据,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及综合防灾的要求进行加固、重建或迁建。县财政局根据县教体局实施的工程进度和审计的结果进行资金的拨付。

五、资金的监督

县财政局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应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县审计、监察部门以及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绩溪县财政局、绩溪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资金来源:由中央、省和县按82的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