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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2403-00016 组配分类: 政府派出机构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防 / 残疾人
名称: 安徽绩溪经济开发区管理管委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11 发布日期: 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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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府派出机构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防 / 残疾人
名称: 安徽绩溪经济开发区管理管委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11
发布日期: 2024-03-11
安徽绩溪经济开发区管理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4-03-11 16:01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皖编〔2021〕9 号)《中共宣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绩溪县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工作方案的批复》(宣编〔2022〕17 号),设置安徽绩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绩溪县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行政机构,中共安徽绩溪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党工委)与安徽绩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安徽绩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有关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统一管理开发区建设。

一、主要职能

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实行统一管理。

(一)编制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制定开发区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工作规范并负责实施;

(三)拟定开发区产业政策和企业投资优惠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规划、建设和管理开发区内的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

(五)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和入园企业的服务管理工作;

(六)负责开发区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开发区的涉外事务;

(七)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开发区内的投资项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

(八)负责开发区内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并协助应急、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开展相关审批和执法工作;

(九)按干部管理权限实施干部人事管理和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涉及开发区建设其他方面的组织、协调、处置等工作;

(十)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工作;

(十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文化、科技、卫生等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设6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

1、负责开发区党务、非公党建等工作;

2、负责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络工作;

3、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干部教育、绩效考核等工作;

4、负责开发区综治维稳、信访接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件、材料起草、档案、保密、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督查督办、会议、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

6、承担政务信息、调研、新闻宣传等工作;

7、负责督促检查上级组织和党工委、管委会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牵头协调管委会各部门的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发展局

1、负责编制和上报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开发区产业规划和布局以及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和运用;

3、负责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出口创汇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审核和申报工作;

4、负责监督区内企业的生产经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点项目的组织协调、跟踪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制定年度统计计划;

6、负责开发区经济指标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分析工作,及时提供政策建议和信息服务,参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研究、评估等工作;

7、负责全区工业企业数据资料的收集、统计、审核、上报工作;

8、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规划建设局

1、负责开发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和报批;

2、负责开发区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的编制和报批;

3、负责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拟定开发区年内基础设施投资计划,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开发区给水、燃气、4、电力、通讯网路等公用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5、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务部

1、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财政预、决算报告的编制与执行;

2、负责预算内资金支出使用的审核、调度和拨款以及财政预算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

3、负责开发区财政预算内银行账户、专项资金账户的管理和各项流动资金、票据的管理工作;

4、负责管委会所有资产和收益的管理,指导监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分析,适时向管委会提出工作建议;

5、对管委会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运行进行管理和监督,编制开发区收支各类报表;

6、负责管委会建设性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7、负责开发区综合性财政统计的编报及财政运行情况的分析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开发区财政投资融资政策;

8、负责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核发工作;

9、做好财务工作文件、账册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协助做好税收征管工作;

10、承办上级财政部门和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开发区内企业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划、政策和建议,经审批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3、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开发区内项目安评、环评“三同时”工作;

4、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和环保责任事故;

5、协助县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开展相关审批和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开发区内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

6、承担开发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7、负责开发区内环境卫生及园容园貌整治工作;

8、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招商服务部

1、负责拟订开发区招商引资具体政策和配套措施,负责拟订开发区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

2、负责策划、承办开发区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建立健全招商引资网络,整理编制招商引资推介项目,收集发布招商引资信息;

3、负责开发区项目投资咨询工作,参与开发区重大投资项目的考察、论证、洽谈、签约及联系跟踪和调度工作;

4、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

   略

四、办公信息

   办公地址:徽山大道1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563-8152963

   邮编:245300

   主要负责人: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