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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2401-00022 组配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 公民 / 通告
名称: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02 发布日期: 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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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 公民 / 通告
名称: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02
发布日期: 2024-01-02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01-02 08:18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绩溪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2019〕9号)和《中共绩溪县委、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绩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农办)设在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接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农办秘书股,承担县委农办日常事务。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农办的统筹协调。县委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第四条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农业农村水利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农业农村水利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参与全县涉农、水利相关政策制定,组织编制全县水利战略规划、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贯彻执行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有关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拟定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特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等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改、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全县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统筹整合农业投资项目,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水利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水利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负责水利科技和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成果推广及对外交流。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承担农业援外项目和农业利用外资项目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十五)指导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管理保护规划。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十六)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全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十七)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执行节约用水政策和相关标准,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十八)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河流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流水系连通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十九)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二十)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按规定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十一)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二十二)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二十三)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二十四)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区域水事纠纷,指导、监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二十五)负责洪水干旱灾害防治工作。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六)指导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二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

(2)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动植物检疫防控、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生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1. 灾害防救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流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持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2)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水旱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第五条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三)农办秘书股(农村经营管理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四)乡村产业发展股(五)项目管理股(基建计划监督股)(六)种植养殖业管理股(七)农机管理股(八)水资源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

办公地址:绩溪县扬之南路1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563-8158005

邮箱:jixiagri@163.com

邮编:245300

主要负责人:徐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