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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2401-00008 组配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 公民 / 通告
名称: 绩溪县民政局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4-11 发布日期: 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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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 公民 / 通告
名称: 绩溪县民政局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4-11
发布日期: 2024-01-02
绩溪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02 08:11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县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社团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平台建设;组织和指导全县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四)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拟定城镇社区服务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全县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实施婚姻登记管理;负责承办全县儿童收养工作。

(六)负责全县乡(镇)、村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乡、村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并向县政府提出仲裁建议。

(七)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县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八)研究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乡社会救济工作,推动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和指导城市“三无”对象、孤残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工作;负责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九)负责全县各类福利企业的年检认证和新办福利企业审核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的发行工作;负责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十)研究拟定全县殡葬改革办法,实施殡葬管理;负责全县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编制汇总统计年报和民政事业费决算。

(十二)开展慈善捐赠,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加强慈善管理。

(十三)负责全县民政系统职工队伍建设。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县民政局设4个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1、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政务信息、信访、宣传、档案工作。

2、承办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3、负责全县民政系统的普法教育工作、文明创建工作。

4、拟定全县民政事业费的预算、管理、使用以及物资、基建等计划的落实情况。

5、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

6、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主管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姻习俗改革。

7、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机关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管理,管理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基建工作。

8、负责乡镇民政所的业务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

(二)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股

1、拟定全县社会福利工作发展规划和推进全县社会福利社会化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县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困群体的权益保护和行政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

3、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慈善募捐和慈善救助活动;管理和监督慈善资金的使用,指导慈善协会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社会福利发展规划,督促落实国家对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对全县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和年度审检工作。

5、负责全县困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6、建立和完善我县慈善事业的发展网络,负责管理全县福利彩票(投注站)销售及本线福利资全管理和使用工作。

7、主管全县救灾救济工作,了解、检查并上报灾情,分配、管理并督査使用救灾款物。

8、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接收分配国际援助及捐助的救灾款物。

9、办理全县性社会募捐、义演、审批工作。

10、负责接收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救灾信息系统管理及救灾物资仓储、管理工作。

(三)社会救助股

1、按照有关的政策和要求,制订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2、编制并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报告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方案。

3、负责有关部门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乡镇政府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和动态管理工作。

4、负责城乡团准群众医疗救助工作。

5、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行政复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中的违法、违纪人员,出具伪证的单位和弄虚作假的保障对象。

6、负责全县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的救助工作。

(四)社会事务股

1、负责全县社团、民间组织年度检查;指导和监督全县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违纪行为,取缔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2、负责全县城乡基层政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乡镇干部的培训工作;指导村务公开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3、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边界线的管理;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管理监督全县地名标志。

4、负责承办全县弃婴领养、收养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草拟全县疾葬改革办法,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全县殡葬改革,指导县殡仪服务中心等公墓管理工作

5、指导基层民政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业务工作流程,加强软件资料管理,实现基层民政所各项业务便捷、高效、有序运转;开展基层民政所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民政干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打造一支精干、高效的基层民政干部队伍。

办公地址:徽山大道1333号绩溪县民政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563-8163261

邮箱:jiximzj@126.com

邮编:245300

主要负责人:舒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