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380U/202109-00004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1-09-14 09:54 |
发布文号 | 板政〔2021〕125 号 | 关键词 | 本级政府文件 |
信息来源 |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农业、林业、水利 |
信息名称 | 扬之河中村河段清淤工程实施方案 | 内容概述 |
一、概况
2020年7月2日洪灾造成扬之河中村河段淤积了大量的砂石,致使河床抬高,严重影响行洪断面,对中村居民造成很大安全隐患,该段河道的清淤排险工作迫在眉睫。整治范围:
二、整治规模与内容
板桥头乡中村上村组至中村酒厂,长度约1500米,拟定工期20个工作日。
三、组织实施
根据业主实施需要及建议,河道清淤约300m3,建议按以下方法组织实施:
1、清淤:拟采用2台履带挖掘机分组分段进行疏挖,自卸汽车倒运至指定地点;疏挖过程中必保持该段河水正常通水,半幅保持流水
2、施工便道:利用挖机倒运河内现有砂石材料与现有公路有效连接,满足汽车运输要求。
四、防洪度汛:依据清淤防洪应急预案,在接到洪水预
警信息时,立即停止清淤,进行防汛动员,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防洪准备工作,接到确切信息后,30分钟内所有施工机
械撤离河道。
五、注意事项
1、清淤前配合业主审核办妥相关手续。
2、沿途清淤工作面范围(如边坡、滩地)有部分农作物,提前协调铲除。
3、淤积物暂时堆放在滩地,后期也得清离现场,实现运输车辆通行临时道路。
4、道路、桥梁下清淤需要对原有交通设施进行防护或保护。
5、调査清楚清淤内河段内管线(如电力、通讯、国防光缆)分布走向,埋深,具体位置等情况,做好记录,并在现场做出明显标志。
6、污泥运输时做好防漏措施,驶离现场清晰车辆,防止污染道路。
7、加强对河道两侧绿化植被保护,不得恶意破坏河道两侧树木。
8、根据整治工作量和工期要求组织人力,机械,同时考虑防洪度汛的要求,进行物资准备。
9、严格按照主管单位对项目批准的范围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扩大项目范围。
六、人员机械:
1、人员安排:管理人员1人,技术人员2人,普工5人,机械操作手2人。
2、主要机械:挖掘机2台
3、车辆:2台
七、具体工程量及造价
河道清澈量:300m3
施工便道:3处
运输便道:3条
大型机械进出场:3项
总预算约3万元
八、工程效益:本项目完工后给扬之河中村河道进行了疏通,提高该河段防洪标准,做好清澈排险,保障村民生活安全,更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