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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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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结合2023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cnjx.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有咨询需求,请与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联系(地址:绩溪县龙川大道28号行政办公中心F302;联系电话:0563-8158055;邮编:245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渠道、规范内容形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发布。通过绩溪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25634条,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政府会议动态35条。“绩溪发布”政务微信粉丝数达13666人,推送信息1577条;政务微博粉丝数达3520人,推送信息1038条。二是集约公开信息新上线公共企事业单位专题页面,集中展示公共企事业单位48家。完善政策文件库建设,现行有效6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已全部实现分类入库,集中展示动态信息和重要政策。三是注重解读回应。采用图表、短视频、手绘漫画等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全年共发布各类解读68篇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2023年我县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其中予以公开16件,部分公开4件,无法提供5件。从申请方式上看,网络申请22件,占88%;信函申请3件,占12%。经认真审查,均按《条例》有关规定予以答复办理,答复办结率10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做好信息发布的事前检测和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动态调整全31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加强对个人隐私、敏感信息等重点内容的排查定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查漏补缺、及时更新,不断完善“政策文件库”平台建设。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的作用,围绕营商环境、助企纾困等专题,强化信息政策解读,切实方便企业知晓、读懂政策全力推进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建设,建立以网上申请为主、其他方式申请为辅的多种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加强和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全年清理注销政务新媒体账号18个,持续打造以“绩溪发布”主账号为龙头,部门精品账号为支撑的“1+N”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

(五)监督保障

政府办牵头制定2023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严格对全各单位进行考核,常态化开展日监督、周检查、月通报。全年共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和整改培训会7次,邀请专家、优秀单位代表对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社会评议活动,全年未因政务公开工作产生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7

34

6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5

行政强制

10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65.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

0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改进的空间,主要体现在: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仍需进一步细化;二是政策解读回应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新媒体建设仍需进一步规范。2024年,我县将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全生命周期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力度,强化交通、能源、水利、新基建等项目建设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更加自觉地围绕减税降费、助企纾困、民生呼应等重点领域,确保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升政府透明度

(二)提升政策解读回应质量。加强质量把关,以群众和企业需求为导向,围绕人民群众关心事项和文件主要内容不断完善解读机制,持续优化解读内容。利用丰富多样的形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提高解读材料的可读性,及时传递政策意图,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三)加强网络媒体账号管理继续做好政务新媒体账号动态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清理整合、只减不增”原则,持续开展日常监测和清理排查,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常态化开展政务新媒体问题摸排和整改注销工作,督促指导对无力运维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注销,确保各政务新媒体规范化运营管理和平稳运行,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基层政务公开质效不断提升。全面做好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等信息公开,集中展示每月线下公示情况。抓好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的基层“两化”新增领域标准目录指引的落实,调整完善乡镇基层政务公开栏目,着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三)助优营商环境力度不断加大。2023年,我县组织民营企业家座谈会5场,51家企业负责人参加座谈,推动13条建设性意见、116个诉求问题闭环解决。县本级及各乡镇先后公开2023年为企业办实事清单,共计公开服务事项61项。在全县设立县乡村三级99个“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对185条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检查核对,全年办结“一口收办”15件,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