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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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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我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cnjx.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有咨询需求,请与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股联系(地址:绩溪县龙川大道28号行政办公中心F302;联系电话:0563-8158055;邮编:245300)

一、总体情况

2022,在省、市政务公开办的大力支持和高效指导下,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决策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务公开理念,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质效全面提升

)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推动重大决策全链条公开。在决策前通过调查研究、媒体吹风、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共发布规范性文件意见征求10条。二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动态更新社会救助、教育、就业等重大民生领域信息72条,发布专栏信息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栏目共106条。三是切实加强解读回应工作。一年以来,广泛采取图文、问答等形式解读,举办新闻发布会12场,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同步发布解读材料22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办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2件,其中予以公开7件,部分公开3件,无法提供2件,答复办结率100%,办理逾期率为0。从申请主体上看,自然人9件,占75%;法人或其他组织3件,占25%。从申请方式上看,网络申请11件,占92%;信函申请1件,占8%。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不断完善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开答复闭环管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本部门政府信息管理,做到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落实“三审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依托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加强属地管理、条线管理,实现政务新媒体统一监管,积极运用技术手段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查、及时通报、督促整改突出问题全年制作政府公报9期,通过领导信箱办理民众咨询投诉信息421件。监管政务新媒体账号29个清理注销僵尸号13,保障权威发布、精准回应。

(五)监督保障

按照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的要求,抓好各县直部门、乡镇考核及责任结果追究工作。今年以来开展各类重点工作培训3次,围绕年度重点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进行细化分解,确保各项任务明确部门、落实到人,在提升思想认识、提出具体要求的同时,提高参会人员的业务素质。2022我办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0

6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对照上级政务公开的高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均衡。特别是乡镇政务公开受人员流动、经济社会发展等影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充分,工作不够主动,公开意识、规范操作和业务水平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仍需持续优化。关系社会民生等热点领域的政策宣传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三是主动公开力度不够,从逐年上升的依申请公开数量来看,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需求正在日益增加,而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数量较少、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内容的精准性不够等问题越来越突出。2023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公开队伍建设适时组织全县政务公开和网站工作人员交流会,举办能力提升培训班,采取集中培训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增强全县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优化政策解读质量。进一步抓好解读质量和形式,使文字解读更通俗易懂,图片解读更生动有趣,同时探索视频解读、网络课堂、知识竞赛等更多元化的解读形式。加大编审稿把关力度。强化人员撰、编、审能力加大对挂网信息质量的把关力度,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和标点符号不规范错误,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质量。

(三)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继续加强政务新媒体监测等日常工作。针对政务公开指数测评,进一步加大自查整改力度。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落实相关人员做好监测工作。提高各政务新媒体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并与检测监管相结合,把政务新媒体工作做得更加全面细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