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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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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jx.gov.cn/)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绩溪县司法局办公室,地址:绩溪县华阳镇龙川大道28号,邮编:245300,联系电话:0563-8162893)。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6年,县司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明确责任,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模式,向社会公布了《绩溪县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实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制度,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全面,已走上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信息172条,其中,机构领导6条,机构设置2条,部门动态121条,政策法规4条,规范性文件4条,行政执法6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预算决算报告5条,公告和新闻发布15条通过信息公开上报县政府17条,同时还通过《宣城日报》、《新绩溪》、绩溪县电视台等公共传播媒体发布了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在网站首页设置了信息公开申请栏目,同时接受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和现场申请。本年度截止报告日,我局没有收到通过以上方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要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本年度截止报告日,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所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情况

     我局无下辖公共企事业单位。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在本系统内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督促力度还有待加强,各股处室和各基层司法所对信息的报送与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有的信息公开不够及时、迅速。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督促,做好本系统内政府信息收集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二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按各项规定和制度,在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基础上,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审批和发布流程,迅速及时地公开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绩溪县司法局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