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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公安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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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绩溪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6年,绩溪县公安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本部门政府权力清单公开,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广度、深度,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大考核力度 

2016年,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以考核推动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目录,梳理公开内容

2016年,根据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县公安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原有基础上,增加“新媒体应用”、“招标采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决策公开”、“回应社会关切”等栏目。

对于信息公开各栏目内容,县公安局进行了一次大梳理,对于一些重合性内容进行了删除,如“行政执法”类栏目,全面进行了清理;一些不规范的内容及时进行了修改,力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的栏目和内容简洁、有条理,方便群众查询知晓。

三、及时更新,主动公开重点信息

2016年,县公安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做到常换常新。

根据《绩溪县公安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及安排》,县公安局主动公开一系列公众应当知晓的信息,进一步推进了财政资金信息的公开,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的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审批运行结果的公开,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力度。

四、建设网站,拓宽信息公开范围

2016年,县公安局除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外,还进一步加大县公安局门户网站的建设,从栏目的设置到页面的调整,都着眼于简洁、科学、有效,搭建准确、公开透明的信息公布平台,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工作。。

为方便群众办事,为群众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保证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绩溪县公安局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县公安局门户网站上信息公开力度的同时还利用窗口单位宣传橱窗、LED显示屏、公示版、宣传单、互联网站、广播、平面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的职责权限、管理规定、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要求、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监督方式、收费标准等事关全局、涉及公众普遍关注和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并根据现时政策及时更新,有力地促进了民警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五、办理留言,回应网民期待

今年以来,县公安局通过市长热线等网上服务热线的办理工作,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诉求,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2016年,县公安局通过“厅长信箱”、“县长信箱”、“县长热线”、 “网上公安”等栏目办理网友留言850余件,为他们解惑释疑的同时宣传政策,公布信息,解决困难。

在办理网友留言的过程中,不管是咨询建议,还是投诉举报,县公安局都十分重视,第一时间通过在公安内网OA系统搭建的办理流程及时对各警种回复工作全程监控,严格对帖文的编辑、审核、回复的每一个环节和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做到每帖的答复内容有全面完整,努力把每一件咨询、投诉都当作民心工程来办,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受到广大网友的一致肯定。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安徽公安网主动公开信息四千余条;答复部门信箱6条,答复县长信箱4条,答复厅长信箱9条,全局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设置了信息公开申请栏目,同时接受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和现场申请。截至报告日,我局没有收到通过以上方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要求。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绩溪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信息公开的均衡性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有些栏目存在设置不合理、信息更新较少情况。2017年,县公安局将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服务群众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将“规范”二字贯穿工作各个方面,从信息公开目录、流程、载体和制度等入手,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提升公安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