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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加“司法蓝”,吹响“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二重奏

发布时间:2024-03-29 14:54 信息来源: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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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安徽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强化“府检联动”,推进“和治绩溪”建设,3月28日,绩溪县检察院与绩溪县司法局召开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座谈会。

会上,双方对《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深入讨论。县司法局表示,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推进行政机关行政能力提升的积极作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检察工作,构建开放、灵活的衔接关系。县检察院表示,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专业性、中立性优势,积极参与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调解等工作。双方达成共识,将立足各自职能,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依法开展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工作,加强配合对接,建立顺畅的行刑双向衔接机制,实现检察机关监督和政府层级监管的有效衔接,实现“检察蓝”与“司法蓝”良性互动、有机贯通,共同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会后,县检察院和县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下一步,双方将联合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助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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