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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公安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9 11:54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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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绩溪县公安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安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努力为绩溪县高质量发展创造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现将本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全体班子成员率先垂范,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密结合,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周密制定学习方案和具体措施,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召开专题讲座,发放书籍,部署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学透。

2、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长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抓,带领班子成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通过组织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听取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运转,进一步健全了法治建设工作有人调度、任务有落实、考核有专项指标量化的工作体系。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紧扣“一改两为五提升”要求,全面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打破治安、出入境、交管警种壁垒,在派出所设置综合窗口,实现跨警种高频事项“一窗通办、一警多能”,全县实现“办不成事”受理窗口全覆盖,累计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万余件,群众回访满意度100%。依托“一企一警”“一警三派”机制,建立了涉企涉项目警情工作指引和“七个全量”工作制度,高效妥善处置涉企警情26起;成立为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为企服务专窗”,全面落实重点企业项目三级包保制度,73名联企民警、49名社村民警深入企业单位,定期召开警企恳谈会,做宣传、送政策、解难题。县局设立经济犯罪案件接报案分中心,提升涉经济违法犯罪打击质效。今年以来,共侦破涉企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为企业挽回损失500余万元。

2、推行行政违法免罚清单工作。1020日省公安厅下发了《安徽省公安执法领域行政违法免罚清单》,县局通过周视频例会、政治夜校等集中培训方式学习免罚清单内容,对予适用首违轻微不罚的,县局及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柔性执法,优化了我县营商环境,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上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健全重大执法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机制,把听取法律意见作为必经程序,我局聘请1名公职律师作为本局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和法律风险评估中的作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集中清理涉及我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今年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年度已在政务公开网站上予以公布,每季度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和其他权力都在政务公开网站上予以公开。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法制部门全年审核行政案件500余起,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质量加强对执法活动的全程全量监督,坚持落实“五级”审核把关制度,明确办案民警、派驻法制监督员、部门负责人、法制审核人员和局领导的审核职责,充分发挥派驻法制监督员“小教员”“质检员”作用,及时督促办案民警纠正违法违规问题,立行立改,做到案件巡查全覆盖,法制监督无死角。2023年度共巡查警情8369起、涉案财物1385件、办案场所人1392次,检查执法视音频8484个,网上检查刑事案件382起,行政案件563起。实现了行政复议“零纠错”、行政诉讼“零败诉”、国家赔偿“零发生”。

二是强化队伍管理,提升能力素质。县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观念,创新“送教式、点评式、跟岗式”的“四维一体”执法培训新机制。常态化组织民警参加省厅、市局开展的法治讲堂、法律法规培训、讲座等,开展最优最差卷宗评查、旁听庭审等活动,提高民警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鼓励民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全局有3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27人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今年有59人报名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1、强化社会面立体防控。严格落实“135分钟”快速响应和公安武警武装联勤巡逻防控机制,常态化抽调局机关警力支援一线巡逻防控,严守“2个必巡面、4条必巡线、30处必巡点”,最大限度屯警街面,确保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日夜见警察,全县有效警情、社会面发案同比实现“双”下降。集全局警力联合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扫楼”行动6次,共走访重点区域174个小区乡村26819户,发放反诈宣传单5万余份,服务群众7万余人次,力争“扫楼”对象“零受骗”。

2、大力推进全民普法。绩溪县公安局充分利用 “110”宣传日、 “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宣传栏、横幅、标语、展板、图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以案说法等形式,精心策划和组织开展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法治宣传主题活动,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我局将“谁执法、谁普法”作为“法律六进”重要抓手和载体,将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把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

3强化矛盾纠纷摸排化解。制定《绩溪县公安机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指引》《绩溪县公安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层级管理办法(试行)》和《绩溪县公安局信访事项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对未化解的情感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实行“保姆式”跟踪服务,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00余起、信访案件20余起。做好“枫桥式派出所”“枫桥式警务室”标准化建设工作,持续深化“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争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监督管理机制。健全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案件管理中心、所队案管室三级执法监督体系,发挥执法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决议督办机制,促进政工、督察、法制等监督部门力量联动,综合研判和整体掌控全局执法质量,最大限度研究重大执法问题、审议疑难复杂案件、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等职能作用,推动构建新时代公安特色执法大监督格局。二是健全内部执法监督。固化完善执法办案质量“四级评查”、案件质量全程审查、信访核查、局长点评、执法巡查通报、“日清、周督办、月通报”等内部执法监督机制,推广运用办案积分制,强化执法质量考评结果奖惩激励作用,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对不达标单位的“通报警示、重点管理”机制。三是强化外部执法监督。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法制部门充分发挥主导责任,对疑难复杂案件邀请检察院提前介入,就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收集与完善等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审前主导、过滤、把关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推动案件质量持续提升。依托政务公开平台,依法依规及时对外公布公安行政执法信息,推进执法权力阳光运行。

二、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局党委班子带领全局上下攻坚克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离县委、县政府的目标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

1、是法治宣传效果有待加强,普法方式创新不够。部分业务部门对“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意识不够,没有很好的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融为一体。

2、是法制机构人才不足,从事法治工作人员多为非法本专业,法律专业人才缺乏,法治机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3、是民警综合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当前,重大活动多、敏感节点多、风险挑战多,部分民警对复合型执法风险的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和处置能力不高,不同程度地存在群众工作能力不强、手段欠缺等问题。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4年,绩溪县公安局紧紧围绕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主线,大力推进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落实到执法实践的全过程,着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一)持续筑牢民警法治思维。着力强化民警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规矩意识,培养形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执法自觉,切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多措并举推进普法宣传。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积极开展行政应诉工作,有效化解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持续推进制度成果转化。围绕基层一线执法实际,坚持精细化标准化系统化的规范制度指引,完善覆盖接处警、受立案、侦查讯问、移送起诉等各环节的执法细则,持续跟踪问效,全面提升制度执行力和规范化执法水平,真正做到依法严谨,规范高效。

(三)持续服务社会发展大局。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执法责任体系,全面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加强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完善新形势下群防群治机制模式,不断提升县域社会治理能力,努力以高水平的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四)持续强化数据汇聚应用。紧抓数字经济机遇,深入推进公安大数据战略,大力推进公安科技创新,提升警务运行效能和核心战斗力。依托办案平台强化对接处警、案件办理、案卷保管、涉案财物管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应用等方面监管,实现执法各要素的全流程、无死角、智能化、闭环式监督管理。

四、其他需要报告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情况。

                  绩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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