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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统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24-02-26 09:02 信息来源:统计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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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力类别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名称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标准

依 据

审核部门

审核重点

1

统计行政处罚决定

拒绝提供统计资料的处罚

年内发生3次以上的,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处5万元以上(含5万元)20万元以下罚款的。

《统计法》第四十一、四十二条之规定

绩溪县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大队

(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四)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2

统计行政处罚决定

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处罚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差错率90%以上,主要价值量指标1亿元以上,或存在主观故意且差错率60%以上,处5万元以上(含5万元)20万元以下罚款的。

《统计法》第四十一、四十二条之规定

绩溪县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大队

3

统计行政处罚决定

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处罚

情节严重的,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含5万元)20万元以下罚款的。

《统计法》第四十一、四十二条之规定

绩溪县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大队

4

统计行政处罚决定

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处罚

情节严重的,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含5万元)20万元以下罚款的。

《统计法》第四十一、四十二条之规定

绩溪县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大队

5

统计行政处罚决定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处罚

情节严重的,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含5万元)20万元以下罚款的。

《统计法》第四十一、四十二条之规定

绩溪县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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