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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绩溪县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8 09:44 信息来源:司法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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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宣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现将《绩溪县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本目录明确的各承办单位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宣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完成决策论证过程。

二、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根据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绩溪县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绩溪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           


 绩溪县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时间

决策名称

承办单位

5月份

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

县委编办

7月份

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县应急局

9月份

龙川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县生态环境分局

10月份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县税务局

12月份

《绩溪县乡镇权责清单》

《绩溪县乡镇配合事项清单》

县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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