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要闻 > 通知公告

绩溪县教体局关于公布绩溪县教体系统“双减”和“五项管理”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7 11:19 来源:教育体育局 浏览:
【字体大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教育部关于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相关政策落地落实,现将绩溪县教体系统关于“双减”和“五项管理”落实情况举报内容及方式向社会公布。

一、监督举报内容

(一)“双减”主要包括:

1.学生作业负担过重,不符合作业管理要求,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等。

2.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开展不规范、乱收费等。

3.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

4.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培训行为。培训机构无相应资质,未经审批开展线上培训,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超标超前培训、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未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未按要求公示教师资格信息、培训课程和收费项目标准,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利用中小学幼儿园教材、教辅、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退费难”“卷钱跑路”等行为。

(二)“五项管理”主要包括:

1. 作业管理的主要包括: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2.睡眠管理的主要包括:落实中小学上课时间规定、建立学生按时就寝制度、管控校外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加强网课平台和网络游戏管控,开展学生睡眠监测,家校协同确保学生足够的睡眠时间。

3. 手机管理的主要包括: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学校以适当方式提供家长和学生联系的便捷途径;严禁教师携带手机进入课堂,严禁上课期间打电话,严禁用手机向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4. 读物管理的主要包括:对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监督、校园推荐图书质量把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

5.体质管理的主要包括: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及每天锻炼1小时制度、学生近视眼防控、落实体质健康测试制度。

三、监督举报电话

0563-8169083   0563-8152755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上述问题进行监督。对如实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

特此公告。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9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