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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农水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7-22 07:52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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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关于做好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0年,农水局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机关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将其纳入机关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规划、同安排、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调整充实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办公室、法规办、种植业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行政审批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村经济管理站、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站等相关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在法规办,由法规办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使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站室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扎实推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按照上级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宗旨,我局积极优化办事流程,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日常管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升了整体服务水平,营造了和谐、文明、高效、廉洁的服务体系,2020年共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3本,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5 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6个,取水许可证4本,变更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1本,兽药经营许可1本,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2本,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4个。

二是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正、公平、合法、便民。我局通过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农水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公开了行政许可20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处罚143项,行政强制措施21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征收2项,其他行政权力20项;并同时公开了权利名称、设定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及追责情形、追责依据,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均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充分酝酿、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最后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2020年共计召开局长办公会议20次、局党组会议35次,审议重点事项80余项。

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建立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制度,对重大疑难的审核事项,均经集体讨论审定,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文件,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今年以来,共对1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积极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案件评审,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出庭应诉案件提供法律意见。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积极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20191219日绩溪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挂牌成立,2020925日中共绩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绩溪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明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副科级建制,编制15名,其中领导职数大队长1名(副科),副大队长2名,内设办公室、农业水利执法两个中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负责行使县级农业水利系统内兽医兽药、生猪屠宰、动物卫生、种子、化肥、农药、植物检疫、渔政、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能源、水政执法等行政处罚经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以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名义统一执法。现人员已划转到位7人,余下8个岗位2021年招聘。

二是全面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严格依法办案,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总计 57条。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严格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今年以来组织我局6名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培训,现持有执法证人数达6人。

三是深入开展各项执法整治行动。以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严查大案要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禁限用高毒农药销售和使用,在全县范围内禁止销售和使用氧乐果、甲拌磷等19种高毒高残留农药,进一步从源头上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共出动执法人员169人次,执法车辆45台次,检查经营门点196个次,合作社35个次。同时指导经营户建立健全产品购销记录、进货单留存备查制度。 大力开展打击各种渔业违法行为,今年来共接举报(报警)58次,出动执法102次,出动执法人员528人次,没收电捕器18台套,地笼265个(含现场销毁),丝网46条,立案查处20起,其中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非法捕捞8起、电鱼2起,罚款到位5.02万元,移送公安涉嫌非法捕捞鱼案件4起(其中一起当事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实刑)。组织开展春秋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165家,查处的问题已全部整改或立案。抽取种子检测样品25个,农药30个,肥料10个,调处质量纠纷2起。查处农药违法违规案件7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5起,水政案件5起。

四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工作,2020年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积极举办和参加“放心农资下乡进村”、“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22”世界水日、“江淮普法行”、“12.4”国家宪法日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主要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识假辨假、禁限用农药、种子质量纠纷、农业水利法律法规政策、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给广大市民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各种宣传材料3000余份,宣传单15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农业水利法律法规的认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我县农业农村水利系统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认真办理建议提案,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今年,我局共办理议案提案17件,其中议案6件,提案11件。内容主要涉及乡村振兴、特色农业发展、农业水利、生态农业、农村宅基地等多个方面。所有议案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完成。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我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20年度共受理办理群众举报投诉、市长热线、县长热线等信访事项12起。对于重大信访、投诉件,局领导开会研究,加大督办力度,对信访、投诉件的办理情况进行有效跟踪、及时催办、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提高我局信访办理满意度及结案率。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法治专题讲座制度、学法培训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充分运用局党组学习中心组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等,组织、举办领导干部民法典法治专题讲座1期,全局系统在编干部参加干部教育培训和在线法律知识教育,以及民法典专题学习,“机关学法月”活动,组织参加学法考试人数80余人次,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优秀率达到80%以上。

二、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我局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局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团结带领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在农业农村水利领域深入开展。一是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以实际行动践行干事创业、为民服务的初心。二是履行决策程序。高度重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的调研、论证、风险评估、法制审查等准备工作,主持召开党组会进行集体研究决定。三是加强案件处理的调处。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亲自过问,同时要求各分管领导和各股站室、各单位高度重视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深入研究案件多发频发的原因,分清责任,强化考核,采取有效对策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四是强化工作责任,完善责任落实体系。对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局重点工作,均细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完成要求等,推动工作落实,保证工作效果,提升工作质量。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与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要求和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对法治建设重要性还存在认识不够到位;

二是行政执法事前信息公开不够完善;

三是行政执法事后结果公示不够全面;

四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不够完整;

五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待进一步落实等问题。

四、2021年工作计划

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指导,推动农业农村治理方式依法转变,推进法治农业建设健康发展,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依法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力争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继续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政策法规教育,增强广大农水工作者责任意识,树立依法行政观念,着重提高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重点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和掌握相关涉农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秉公执法。

二、继续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法治政府建设和以人为本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局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

四、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紧紧围绕农业水利工作重点,学习和宣传与农业工作相关的各类政策法规,促进我县现代农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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