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要闻 > 部门

绩溪法院办结一起网络销售纠纷

发布时间:2020-07-08 09:35 来源:法 院 浏览:
【字体大小:

7月9日,绩溪法院通过电话沟通,成功办结一起双方当事人相隔千里的某网络平台买卖口罩纠纷案件。

今年4月,原告章某因孩子复课急需,在某网络购物平台一家店铺购买了儿童医用口罩50个,花费八十多元。店铺网页显示,该商品是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且为灭菌熔喷布三层防护飞沫儿童口罩。然而,当章某收到货后,却发现产品并不符合描述,包装简陋,仅用塑料袋包装,并无封口,不是无菌口罩,更不是医用口罩。原告认为被告存在欺诈行为,当天即向被告提出质疑,但无论是电话还是网络咨询,均未得到解决,遂诉至法院,要求商家返还货款并支付赔偿金500元。

因被告远在泉州,且案件标的额小,为最大限度减轻诉累,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与其沟通,经过耐心协调和释法说明,被告认识到自己的过错,随即将案款转至原告账户。

法官提醒,疫情期间,防疫产品保护着人们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商家在售卖口罩的时候,一定要遵循最基本的交易道德,不得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消费者在购买防疫用品时,应从正规渠道选购,若不慎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要及时采取措施,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记得一定要收集和保存好购买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者:杨美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