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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四持续”全力创优“四最”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0-05-19 16:13 来源:数据资源管理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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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今年以来绩溪县紧紧围绕营商环境优化目标,持续发力,深入推进,以实际举措不断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持续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绩溪县深入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在2019年营商环境提升行动的基础上,积极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制定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升级版,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施工许可、不动产登记等关键领域的营商环境,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市场活力。实行企业开办“零成本”,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刻制费用由政府购买服务,1-4月,为全县新开办的151家企业免费刻制公章448枚。

二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水平。推行行政审批容缺受理、“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等服务机制,为服务对象提供“延时、预约和上门”服务,启用24小时自助服务区实现部分政务服务事项7×24小时不打烊,多方面满足群众办事需求。1-4月,提供延时服务462次、预约服务631次、上门服务58次;实行容缺受理办件29件。

三是持续加强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引入第三方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组织召开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会议,分项解读政务服务、企业开办等各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对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全面安排部署,正式启动营商环境第三方监测评价。落实政务服务工作回访制度,每月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窗口办件进行电话回访,听取服务对象对办件质量的评价以及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回访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窗口单位和窗口,督促其整改落实,不断提升服务质量。1-4月,通过电话回访100个办件,满意率100%,征集意见建议2条,发出反馈通知单1份。

四是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市场环境。修订印发《绩溪县小型工程项目交易操作规程》,通过取消小型工程项目供应商库、取消摇号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式、取消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确定最高投标限价的做法、强化标后监管等举措,进一步规范小型工程项目交易行为。鼓励以银行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1-4月,投标保函实行占比达33.33%、履约保函金额占比达21.3%,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4月29日,全省首个水利项目(绩溪县戴川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不见面”电子化交易“试水”成功;5月6日,绩溪县登源河耿川段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发包完成,成功实现全省县级首个小型工程项目“不见面”电子化交易,标志着我县工程建设项目电子化交易实现全覆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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