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板桥头乡林业大户程某凭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向该县农商银行成功办理了林权抵押贷款50万元,解决了其急需林业发展资金的难题。这是我县首例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林权抵押贷款。这笔贷款的发放,不仅破解了经营权融资难题,拓宽了林业融资渠道,还为我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乡村振兴迈进了一大步!
程某多年前在板桥头乡承包林地250亩用于种植山核桃、油茶经济林,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前期投入大,长年的投入造成了资金周转困难。当年的流转合同不能作为有效权属证明去银行办理贷款,程某只能望着自己的“金山银山”发愁。2016年,宣城市被选为国家林业局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后,我县积极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出台了《绩溪县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管理办法》,对规范林权流转行为发放《绩溪县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登记证》并赋予经营权流转证抵押贷款权能。今年4月,林权收储中心在经过申请、公示、调查审核等程序后为程某办理了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凭着经营权流转证程某成功办理林权抵押贷款,为我县集体林权抵押贷款翻开了新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