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404-00091 组配分类: 预警提示信息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企业
名称: “五一”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25 发布日期: 2024-04-25

“五一”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单

发布时间:2024-04-25 09:55 来源: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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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企业:

“五一”假期将至,人流、物流增多,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同时临近汛期,暴雨等恶劣天气多发,为继续稳定我县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现将当前工贸行业企业安全重点工作要求如下:

1、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周密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科学分析研判节假日期间企业事故风险,坚决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科学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各企业要加强工作统筹,合理安排人员值班调班,保障关键岗位和高风险部位操作人员科学配备,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在岗值守。企业要加强节假日安全教育,密切关注节假日前后和节日期间员工的思想动态,积极做好思想疏导,注重对加班员工的关怀和保障,加强上岗期间巡查检查,时刻关注员工思想动态,防范“三违”行为引发事故。

3、强化重点场所和特殊作业管理。各企业要强化重点场所管理,特别是节日期间仍进行生产的企业,紧盯涉爆粉尘、涉危使用、高温熔融金属、有限空间、检维修等高风险领域和重点环节,加强值班值守和巡回检查,确保重点场所风险管控到位。企业要严格履行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等特殊作业审批制度,加强对第三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全面审核外包单位资质和安全条件,做好审批交底和作业现场管控,确保作业人员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4、突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管控。各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作业前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作业现场配备气体检测报警仪器、呼吸防护用品、通讯器材、全身式安全带等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装备,现场监护人员应当全程进行监护,事故发生后组织科学施救,严禁盲目施救。

5、加强设备设施巡查检查和维护养护。各企业要加强设备设施巡检、维护、保养,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定期检测检验,不得关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控等设施、设备、装置,保证正常运行和使用。加大设备设施隐患排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设备设施本质安全。

6、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五一”长假将至,职工不免精神放松,安全意识懈怠,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警示教育,警惕因思想懈怠造成的误操作导致事故的发生。提醒职工注意厂内外交通安全,尤其注意上下班高峰通勤时期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员工节前节后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好培训计划,有针对性的挑选培训内容,确保员工思想上严肃对待节后的复工复产工作。企业相关负责人要做好节后厂区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结合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上报。

7、加强运输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及培训。一方面严格要求运输车辆驾驶员在装卸货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离开驾驶室在生产区域走动。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运输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驾驶员行车安全意识,在驾驶过程中做到不超限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装置,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礼让行人,盖好篷布防止货物抛洒倾泻等。

8、严格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各企业要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保证领导在岗值班,加强现场巡查检查,要结合节假日实际,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处置力量,配齐应急救援装备物资,时刻保持高度警觉,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发现险情事故立即按照程序启动响应,确保应急状态下反应迅速、处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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