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671Y/202402-00206 | 组配分类: | 项目年度计划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上庄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关于做好2024年度“防贫保”综合保险筹资缴费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2-08 | 发布日期: | 2024-02-08 |
二、参保对象。
全县脱贫户(不含不享受政策脱贫户)、监测对象(不含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但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中的脱贫不稳定户、脱贫户中的突发严重困难户可参保)等自主自愿参保。
三、险种实施。
采取“3+N”一体式“防贫保”综合保险(《指导范式》见附件),即3项必选项目(特色农产品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险)+若干民生保障自选险种(基本生活保障保险、家庭财产损失保险、教育升学补贴保险、履约保证保险等)。其中自选险种教育升学补贴保险必须投保。
四、保险费率。
特色农产品保险30元/户,健康保险50元/人,意外伤害保险20元/人,基本生活保障保险6元/户,家庭财产损失保险18元/户,教育升学补贴保险8元/户,履约保证保险15元/户。
五、保费来源。
保费资金以农户自缴与财政补助相结合方式筹集。参保对象购买“防贫保”综合保险必选项目的,财政对脱贫户按照50%予以补贴,对监测帮扶对象等按照90%予以补贴;购买自选项目在30元(含)以内的,财政按上述比例予以补贴,超过30元的部分,由农户全额承担。财政保费补贴资金通过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农户自缴可由脱贫户、监测对象自行缴纳以及村集体或社会帮扶资金、捐赠资金等多渠道解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