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403-00050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预警提示信息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工作提示单(有限空间作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8 发布日期: 2024-03-28

工作提示单(有限空间作业)

发布时间:2024-03-28 16:47 来源: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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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历年来,有限空间事故多发频发,且经常因施救不当或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随着气温逐渐上升,竹笋类加工、酱腌菜生产、养殖场等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难度显著增加。为深刻汲取省内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县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工作提示: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责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关于开展全县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绩安办〔2023〕17号)文件要求,特别是各属地政府和应急、住建、农水、交运、城管、市场监管、生态环保等部门,要彻底摸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底数及其有限空间数量、类型、危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及时将新增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纳入监管台账,督促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七个不准”等措施,切实防范有限空间事故发生。

二、加强执法检查,从严整治有限空间作业中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有限空间作业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重点,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涉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对查出的一般问题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跟踪清零销号。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坚决责令暂时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作业。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完成隐患整改,坚决防止因隐患整改不到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强化宣传教育,全面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意识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有限空间作业常识和科学救援知识宣传力度,针对有限空间的管理要求和实施有限空间作业的特殊群体,全面系统开展教育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栏、专题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性和防范事故的方法,通过宣传培训,提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同时,针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文化水平较低、年龄偏大的特点,利用社区街道、网格员等基层组织开展常识性宣传,讲解有限空间常识、存在危害、自救法则等知识,提高群众对有限空间知识的了解,形成全员参与、全社会关注的安全氛围。



绩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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