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07M/202403-00006 组配分类: 随母入户
发布机构: 扬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告
名称: 户口登记业务办理流程(随母入户)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1 发布日期: 2024-03-01

户口登记业务办理流程(随母入户)

发布时间:2024-03-01 09:53 来源:扬溪镇人民政府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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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新生儿出生入户登记(随母入户)

二、设立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受理部门

临溪派出所

四、办理条件

有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六、申报材料

1、婴儿母亲《居民户口簿》;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备注:

1、申报登记姓名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姓名不一致时,需父母双方到场一致同意;

2、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需父母双方到场确认婴儿民族成份。

七、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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