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316/202404-00047 组配分类: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申请指南】绩溪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补助申请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9 发布日期: 2024-04-09

【申请指南】绩溪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补助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4-04-09 15:41 来源: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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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绩溪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绩农水〔2023〕176号)。

二、承办机构

按规定程序确定的培训机构。

三、服务对象

符合文件所述条件的农民。

四、申请条件

1.培训对象:年满16周岁,有参训意愿,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

2培训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具备培育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等。

五、申请材料

高素质农民遴选登记表(见附件)

六、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

受训农民免费参加培训,经营管理型人均3500元、专业生产型人均1500元,补助培训机构。 

七、申请程序

1.培训对象:个人申请,村、乡(镇)逐级推荐,县农水局择优确定。

2.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开班申请、验收申请。

八、办理时限

1.培训对象:开班前通知择优确定的参训对象。

2.培训机构:审核教学计划,批复开班后实行资金预拨制,及时将培训资金预拨到培训机构;培训结束验收合格后,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再拨付余款。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咨询方式/监督方式

(一)、咨询电话: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农业科技信息中心8169110

(二)、监督电话: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8158005

十一、办理地点: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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