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MB1989404J/202306-00046 | 组配分类: | 预警提示信息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名称: | 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绩防指办〔2023〕9号 |
生成日期: | 2023-06-16 | 发布日期: | 2023-06-16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指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17-19 日有一次强降水过程,其中18日和19日部分乡镇有大雨到暴雨,强降水区将出现短时强降水和局地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过程累积雨量80—120毫米,部分乡镇可达150毫米。明日我县入梅,请各乡镇、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各项防范应对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乡镇、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压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落实落细各项防汛措施,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各项工作,严密防范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各种灾害。
二、加强监测预警。县气象、农水、自规、应急等部门要密切关注雨水情、工情和汛情变化,及时发布预警,尤其加强短临预报预警,第一时间将临灾预警信息传递到相关部门、到乡镇到村到户、到基层责任人,及时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强化临灾预警“叫应”。
三、加强巡查防守。各乡镇、相关单位要重点防范强降雨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中小河流、水库洪水及城乡积涝,组织风险隐患再排查,危险区人员再摸排。重点做好中小河流、水库、重点山塘、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建房点巡查防守;加强涉山涉水旅游景区景点、农家乐、在建工地管控,视情提前关闭和停工。
四、加强转移避险。按照“宁可兴师动众,宁可十防九空,决不能失之万一”的要求,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特别是对居住高风险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自救能力较弱的人员,要组织力量提前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五、加强信息报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强化信息收集和报送制度,重大雨汛情和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报告,高效处置突发险情、灾情。
绩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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