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355163861N/202403-00082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名称: | 病媒生物防制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3-08 | 发布日期: | 2024-03-08 |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服务人口。
(三)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服务机构信息名称:绩溪县卫健委。
地点: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徽山大道1343号。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开展全县病媒生物监测及重点场所病媒生物灭杀。
(五)服务流程
每年4-11月开展病媒生物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通过改造环境、物理及化学防治法开展病媒生物灭杀。
(六)服务要求
1.各部门要建立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好灭鼠、蚊、蝇、蟑螂工作,防止乙脑、登革热、寨卡病毒病、出血热、霍乱、手足口病、急性肠道传染病等的传播和流行。
2.在工作中要坚持使用国家允许的高效低毒药物,坚持科学正确用药,坚持集中消杀和日常消杀相结合,坚持常年监测监督。做到不漏单位、不漏住户、不漏房间、不漏门市、不漏公共场所和区域,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取得实效。
3.各单位按照“谁收益、谁承担”的原则,自行解决病媒生物防制经费,可采取社会化服务方式,聘用专业的、有合法资质的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
(七)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投诉举报电话:0563-8169073
网上投诉渠道:微信公众号“健康绩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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