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31355163861N/202403-00080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8 发布日期: 2024-03-08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发布时间:2024-03-08 10:03 来源: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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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设定依据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2.《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

  3.《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8〕18号)

  二、服务对象

    绩溪县所有0~6岁儿童

  三、服务机构(名称、地点、时间

序号

机构全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服务时间

1

上庄镇中心卫生院

上庄镇开发区

0563-8560040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2

扬溪镇卫生院

绩溪县扬溪镇涉村59号

0563-8350010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3

长安镇卫生院

长安镇镇头村长安路21号

0563-8510038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4

金沙镇卫生院

金沙镇金沙村

0563-8410061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5

荆州乡卫生院

荆州乡上胡家村

0563-8470405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6

华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华阳镇梓潼路43号

0563-5271733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7

伏岭镇中心卫生院

伏岭镇伏下村101号

0563-8390020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8

板桥头乡卫生院

板桥头乡下村89号

0563-8580005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9

家朋乡中心卫生院

绩溪县家朋乡坎头村涧滨路34号

0563-8430042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10

瀛洲镇卫生院

瀛州镇瀛洲村97号

0563-8310129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11

临溪镇卫生院

临溪镇临溪村8号

0563-8330342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12

绩溪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绩溪县徽山大道1343号

0563--8162953

上午  8:00-11:30、下午14:00-17:30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一)新生儿家庭访视

新生儿出院后 1 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在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地区应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等情况。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建立《母子健康手册》。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对家长进行喂养、发育、防病、预防伤害和口腔保健指导。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 1 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等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家庭访视次数。

(二)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出生后 28~30 天,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头围测量、体格检查,对家长进行喂养、发育、防病指导。

(三)婴幼儿健康管理

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偏远地区可在村卫生室、 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时间分别在 3、 6、 8、 12、 18、 24、 30、 36月龄时,共 8 次。有条件的地区,建议结合儿童预防接种时间增加随访次数。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在婴幼儿 6~8、 18、 30 月龄时分别进行 1 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在 6、 12、 24、 36 月龄时使用行为测听法分别进行 1 次听力筛查。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预防接种。

(四)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4~6 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集居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每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五)健康问题处理

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心理行为发育偏异、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诞生牙)、龋齿、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等情况应及时转诊并追踪随访转诊后结果。

五、服务流程

适龄儿童携带儿童保健卡和母子健康手册去各机构进行健康体检,机构医务人员进行体检及网上登记录入。

六、服务要求

(一)开展儿童健康管理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当具备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二)按照国家儿童保健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儿童健康管理,从事儿童健康管理工作的人员(含乡村医生)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

(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通过妇幼卫生网络、预防接种系统以及日常医疗卫生服务等多种途径掌握辖区中的适龄儿童数,并加强与托幼机构的联系,取得配合,做好儿童的健康管理。

(四)加强宣传,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
服务。

(五)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在时间上应与预防接种时间相结合。鼓励在儿童每次接受免疫规划范围内的预防接种时,对其进行体重、身长(高)测量,并提供健康指导服务。

(六)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

(七)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儿童提供生长发育与疾病预防等健康指导

  七、监督咨询电话及网上投诉渠道

  0563--8162953;网上投诉渠道:jib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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