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66Q/202011-00044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县长热线】关于瑞辰名邸违规收取装修保证金拒绝退还一事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11 发布日期: 2020-11-11

【县长热线】关于瑞辰名邸违规收取装修保证金拒绝退还一事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11 10:08 来源: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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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和顺嘉府小区6-802室反映屋顶水箱未按规划安装和渗水问题”的答复

 

熊先生:

关于您反映瑞辰名邸小区违规收取装修保证金,且业主装修后拒绝退还”的信访件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0117日联系小区物业公司“宣城市新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绩溪分公司”调查了解情况:

一、收取装修保证金:是物业服务企业对产权人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来履行的。业主装修完毕入住后一年物业公司验收合格无违规违章现象、无邻里纠纷予以无息退还。

二、物业收费是否合理:该物业服务企业收费标准由发改委核定并发放《服务价格登记证》。物业费0.9/平方、公共能耗费0.25/平方、收费合计1.2/平方。并于小区内公示。

三、装修垃圾清运:装修垃圾由物业公司指定分类堆放在垃圾临时堆放点,集中清运,统一管理。

四、电瓶车乱停乱放私拉电线:物业公司保安人员在车辆进出时都会告知和引导规范停车,每二小时巡逻一次。私拉电线现象也多次告知业主,并在每部电梯内也张贴了温馨提示。小区内已安装了充电桩,集中装修期间外来装修工人较多不服从管理,小区内有个别业主存在此现象。物业公司将加强安保人员进行巡查频次,规范小区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存在。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附:

    1、宣城市新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绩溪分公司的情况说明

    2、物价局备案的《服务价格登记证》

    3、物业服务协议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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