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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扬之河、翬溪河主城区河段亮化 方案征集公告

调查部门: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调查开始日期:2018-10-19 00:00

调查结束日期:2018-11-19 00:00

状态: 已经结束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绩溪县扬之河、翬溪河主城区河段亮化工程 2、建设地点 扬之河亮化范围由郎家溪火车站起至城南小学段河道,全长约5.4公里;翚溪河亮化范围由高速下口至扬之河与翬溪河交叉口(含来苏路),全长约5公里;龙川大道亮化范围由站前广场至翬扬桥,全长约2.8公里。 3、设计控制及协调范围 1、扬之河主城区段(郎家溪火车站起至城南小学段) 主要设计、实施内容包括:沿河堤岸部分功能及景观照明,城北入口标识灯光装置,城北入口公园景观带,扬之桥跨河桥体,古林桥及周边景观部分,东门桥及周边景观带(包括昆仑十二楼,桥头广场,建设大厦,祥云广场,东山公园及沿河亭榭楼阁以及沿河休闲栈道),翻板坝及周边景观桥,杨柳村桥及周边建筑,灵山棚洞和翬溪河交口部分景观,翬扬桥及翬扬桥至灵山桥、灵澜桥部分的沿河栈道景观部分照明。其中东门桥至翬扬桥段为重点建设地段。 2、翚溪河主城区段(高速下口至扬之河与翬溪河交叉口,含来苏北路) ①翬溪河段(西环线东段至翬溪河与扬之河交叉口):主要设计、实施内容包括:来苏路和徽山大道交口桥梁及周边景观照明,来苏桥及周边景观照明,来苏小区便桥及周边休闲栈道功能及景观照明,校场桥,双桥桥体及周边景观照明。其中翚溪河(高迁村口)至徽山大道河道段为重点建设地段。 ②来苏路(高速入口至龙川大道)主要设计内容包括:高速下口周边道路、公园、绿化等区域艺术景观照明,来苏路沿街景观照明,已建项目亮化:睿阳学校、阳光一号(候机楼)、时代广场、瑞辰徽苑、和谐华庭、半山公馆等项目沿街建筑。本次实施内容:高速下口进入城区下口区域艺术景观照明、来苏路沿街绿化景观照明。 3、龙川大道段(站前广场至翬扬桥)主要设计内容包括:沿街绿化景观及建筑物亮化、和谐广场、西区公园亮化提升。本次实施内容:县政府政务大楼、和谐广场、西区公园工程及沿线绿化景观,含站前广场、和谐广场LED彩色电子显示屏。 二、设计原则 1、坚持特色文化原则,充分体现绩溪县的地域性特色; 2、坚持“现代、生态、绿色、节约、安全”的设计原则; 3、满足亮化功能要求。 4、坚持提升城市品位、便民利民、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考虑市民及游客活动需求和环境感受,合理布局,创造适宜市民及游客观光、休闲的环境。 三、设计要求 1、方案独特,能充分体现各个区域的地域特色,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建设,与道路沿线及周边环境相协调,并体现出和谐、环保、创新等新设计理念,通过亮化体现美化和徽文化; 2、可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但必须具备结构安全性、材料耐久性、施工可实施性等; 3、灯光照明需融入每个景观节点中,结合设计做出相应示意图及效果图,并做出简要的方案创意说明。灯光夜景需考虑到节日效果和平日效果两种形式。灯光要统筹考虑,沿岸要形成连续的灯光带,同时注重公园绿化、山体、两岸建筑、桥梁照明效果的协调,创造宜人的夜景。 4、满足市民及游客休闲、健身、夜游的功能需求,保证其功能照明符合国家夜景照明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5、利用河流上的桥梁、堤岸广场、栈道平台等空间载体,形成沿河岸的景观亮点。 6、沿河两岸的建筑是城市空间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徽风皖韵建筑特色的重要表现形式。设计中要考虑其色彩,形态,结构,视域等方面,充分体现绩溪徽派山水城市的特色风貌。 7、设计方案或任何用于创作的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它专利; 8、设计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设计图纸和说明书等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度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制度量标准。文件语言采用中文,图片等。内容出现非中文语言的,应提供中文译文。未尽事宜,以提供的补充文件为准。 9、在提交文字和图片文件的同时,设计单位还应以多媒体文件进行汇报。 四、资格要求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含照明工程)以上资质企业。 五、设计成果的内容及深度要求 应征单位需要提交《绩溪县扬之河、翬溪河主城区河段亮化工程灯光亮化概念性方案》文本7份、方案电子版(如能提供动画演示最好)。文本内容应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设计说明文本。 2、效果图。包括但不限于:区位图、现状分析图、平面布局图、不同视角效果图、深夜效果图、平日效果图、节假日效果图; 3、成本估算报告。本项目工程总投资(包括设计、施工、5年维护)控制在3200万元内,其中扬之河段控制在1700万元内,徽溪河段(含龙川大道段)控制在1500万元内。 项目中公共设施部分亮化工程由政府投资建设,单位和开发项目亮化工程本次一并设计,成本以节约为原则,另行计算。 六、提交成果要求 1、设计方案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正本、副本内容应一致,正本应有单位公章、设计人员签名等内容,副本中不得出现单位名称、设计人员姓名等信息; 2、设计方案正本、副本应分开密封递交,正本密封封面写明被邀请人名称、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密封封面写明被邀请人名称、项目名称。 七、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方式 本次方案征集活动有以下两种报名方式: (1)到指定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通过网上报名。 有意参与本次方案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报名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向征集人递交方案征集申请书。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方式:0563-8167975,13856369802(舒工),17705592610(邹工)。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设计单位简介; (2)企业设计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 如为现场报名方式,应征人应提供上述证件原件给征集人审核(原件不能留存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如为网上报名方式,应征人应将上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扫描件)传给征集人,同时在递交设计方案时将上述证件原件提供给征集人审核(原件不能留存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电子邮箱: jixiszj@163.com 八、踏勘现场和预备会 主办方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预备会。若应征人自行踏勘现场,可与联系人联系。 九、时间安排 1、截止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网上征集后一个月) 2、设计方案递交时间:2018年11月19日上午12:00时之前,设计单位必须将设计成果送至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办公室,由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办公室相关人员签收,否则做弃权处理。 3、方案评选:暂定于2018年11月19日下午14:30;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楼会议室。 十、方案评选及奖励费用说明 1、《绩溪县扬之河、翬溪河主城区河段亮化工程》设计方案完成后,将对方案进行评选并明确推荐方案。 2、本征集文件要求报送参选成果文件,并经过评选委员会审查符合本次评比要求的单位。 经专家评选委员会评选后,第一名获得奖励10万元整(含税)、第二名获奖励5万元整(含税)。 十一、征集结果通知 征集结果确定后,征集人将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应征人。 十二、知识产权及版权声明 1、主办方充分尊重设计人的设计方案,设计人投稿后,则视为同意主办方拥有对设计方案宣传、展览、推荐评选及设计运用等权力,设计成果版权归主办方所有。 2、一家设计单位只允许投一次设计方案,同时设计人必须是设计方案的原创作者,并依法享有著作权,不得出现一稿多投或雷同方案。设计人必须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为首次发表并且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若由此产生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承担。 3、凡参加本次征集方案活动的设计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需通过书面或其它方式予以确认。 4、本次活动所有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主办方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5、报名现场提供地形图和路网图。 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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