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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市场监管局2019年工作情况汇报、2020年工作安排和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绩溪县市场监管局2019年工作情况汇报、2020年工作安排和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05日 14:30-2020年08月05日 15:58

主持人:洪长榴

发布嘉宾:汪雪晖、凌云

发布会地点:县人大常委会议室

主办单位:县政府办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简介:

绩溪县市场监管局始终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循“四个最严”的要求,在县、县政府的领导下,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深化食品安全监管,夯实各环节责任,着力提高监管效能,凝聚社会共治合力,推动我县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稳定向好。下面将自2019年以来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2019食品安全情况及“联合行动”情况通报

  1. 食品安全监管方面

    一是狠抓日常监督检查不放松。我局深入实施食品风险分级监管,推进“风险分级监管+双随机”模式,实施分类检查,2019年风险分级管理实现初次评定和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共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级1911;积极开展抽检工作,并引导鼓励经营主体开展自查工作,全年超额完成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完成国抽、省抽监督抽检31批次,县级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457批次,并定期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抽检信息;全年农贸市场和乡镇食品安全快检室运行良好,数据上传25944批次,完成率100%二是多频次开展专项整治。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强化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全年共开展了春季、秋季、全覆盖隐患排查及食堂抽检等专项活动,共检查学校食堂106户次,校园周边餐饮店372户次,立案查处18起;扎实开展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全县13家福利机构食堂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食品安全共性问题7个,并督促其全部整改到位,明确了乡镇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指导敬老院完善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推进餐饮业提升整治,对城区500余户餐饮店进行地毯式全覆盖检查,按照创国家卫生县城的标准扎实推进整改,期间查处餐饮类违法案件28起;推进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查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案件5起。同时,围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项突出问题,我局在各重大节假日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针对问题辣条、酒类、茶叶、“五毛食品”、肉制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虚假宣传、食用动植物油脂等重点品种,开展多次专项整治活动。三是零容忍加大执法力度,积极组织开展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有效净化我县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有力震慑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2019年,我县查办食品药品类案件147起,罚没收入89万元,其中食品类案件138起。

  2. 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方面

    深入推进校园食堂大宗商品追溯体系建设和明厨亮灶体系建设,目前学校、敬老院食堂已基本实现电子索证索票,全县33家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100%全覆盖;同时,我局自2019年底开始推行县域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目前学校已基本达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进一步健全了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体系。

  3. 宣传培训方面

一是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知识大讲堂”、“食品安全进校园”、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等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进企业、学校、乡镇,立体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加强新闻宣传,做好舆论监督,利用自媒体推出“你点我查”、“执法小姐姐带你去探店”等活动,搭建社会监督平台,引导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二是分批次开展培训宣传。其中开展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4次,累计培训269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次。结合健康酒店申报,开展餐饮服务单位人员培训3次,累计培训125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份,根据文明创建的相关要求,发放《绩溪县文明餐桌行动倡议书》800份,文明餐桌宣传海报1000份。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参与省局在线培训考试,覆盖率达100%有效提高了食品经营者责任意识。

  1. 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

    2019年,我局联合公安局、农水局、教体局等单位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食品安全整治联合行动,制定《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宣传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重点、工作安排、组织方式、工作要求。加大行动宣传并及时报送宣传素材,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此次行动重点强化了四项整治,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校园(幼儿园)食品安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了集中专项整治。整治期间,查处了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等案件共16起。

    二、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与“智慧监管”工作安排

    (一)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结合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疫情期间我局对农贸市场开展了整治行动、对各经营网点开展了日常巡查,每日检查各主体“扫码测温、佩戴口罩、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三文鱼、冻南美白虾等进口冷冻食品、水产品、冷冻冷藏肉品等开展了全面排查工作。我局将把疫情防控贯穿到各项日常检查当中,始终按要求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反弹。二是重点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学校复学复课、端午节和高中考三个重点时段,以饮料、糕点、冷冻饮品等风险较大的夏季食品为重点产品,以城区、乡镇、城乡结合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旅游景区、食品生产企业、超市、餐馆等为重点区域,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食品流通、餐饮环节安全隐患集中治理以及特殊食品专项清理行动。我局将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集中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净化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压实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控夏季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三是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我局将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督促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校园食品安全,同时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的监督检查,防范发生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四是开展长江禁渔专项行动。我局将全面推进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工作,深入开展相关市场主体排查整治,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多措并举,强化协作,彻底斩断市场销售重点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

    (二)“智慧监管”工作安排

    疫情期间,我局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模式,在明厨亮灶全覆盖的基础上全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我局与公安局、教体局、民政局、电信部门多方合作,搭建监管平台,通过实时监控后厨加工行为,实现对食品安全各环节的全面监管。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线下监管+网上监管”新模式,接下来我局将继续联合各部门推进“互联网+监管”的建设,推行智慧管理体系,努力实现全方位食品安全智慧监管。

     

 

 

 

 

 

 

 

 

十三五以来我县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和2020年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绩溪县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现结合实际,对“十三五”以来我县药品监管行政执法情况总结介绍如下:

  1. 开展药品监管工作方面

    在生产环节,根据与上级部门职责分工,每年对辖区唯一的药品生产企业——安徽高山药业有限公司开展季度非无菌制剂生产日常巡查和风险分级,并按要求使用移动式PDA执法装备将检查信息现场录入省药品行政执法平台。在经营使用环节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日常监督检查、GSP跟踪检查、许可延续、换证现场核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扎实开展了各类专项检查。主要有:每年元旦春节期间的“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和“两节”药品安全专项检查、打击执业药师“挂证”现象专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县际交叉互查、疫苗储存和运输专项监督检查、中药饮片集中整治等重点品种专项检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检查、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等,通过各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辖区药品经营使用行为。持续加大了辖区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力度,重点监测评价新的和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保质保量完成年度不良反应监测考核指标。

  2. 开展药品抽检和执法办案方面

十三五以来,我局完成药品(中药饮片)抽样检验643批次,样品合格率99.1%2019年还配合公安机关为查办劣质中药材诈骗案提供了抽样技术支撑。共查处药品类行政违法案件16起,涉及未实施GSP经营药品、经营使用劣药、无证经营等情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持续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所有案件全部按照程序和时限公示于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专栏内。

  1. 科普宣传方面

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进行药品安全宣传,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3.31”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12.4”宪法日宣传活动,印制《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知识问答》、《儿童、老人、妊娠期妇女安全用药》宣传册页,向各相关单位和群众宣传药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合理用药知识,营造全社会安全用药、珍爱健康的良好氛围。

 

下面,我重点介绍一下今年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

我局于自今年3月上旬开始,结合工作实际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扎实开展了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

3月初制定了绩溪县中药饮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总体目标、工作重点、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行动由局分管领导主抓,药械股牵头,会同政策法规股、各市场监管所和综合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充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防汛期间药品质量监管工作要点,加强了单体药店、个体诊所、投诉举报集中的涉药单位检查力度。对从非法渠道购进销售饮片、非法分装加工和贴标销售外购饮片等行为进行重点监管。重点检查为他人违法经营中药饮片提供便利(场所、证照、票据等)、超范围经营毒性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核查中药饮片的购进渠道,查看购货发票、随货同行单、销售清单等票据,核对票、账、货、款一致性,重点核查中药饮片包装是否注明品名、规格、产地、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对无证生产经营中药饮片、私切滥制非法加工中药饮片的行为零容忍,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进一步畅通12315投诉举报通道。截至目前,绩溪县局共计检查有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药品批发企业1家、零售企业30家和中药饮片使用单位6家,抽检中药制剂20批次,现场随机抽查中药饮片42批次。

从检查结果来看,相关单位均能提供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购进单据或销售清单;票、账、货、款一致;包装信息完整或保留了包装信息。暂未发现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非法分装、加工或贴签销售外购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检查发现的个别单位中药饮片养护不到位、贮存不规范、清斗、装斗复核记录不完善等行为,我局均要求在限期内整改到位,检验方面,已出报告17批,全部合格。

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采取技术引领、案例警示、普法宣教等形式,在工作中注重对新《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9版《安徽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20版《中国药典》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宣传指导力度,并将日常监督性抽样检验工作有机融入专项整治,避免重复检查和多头执法,以“有力度的监管和有温度的执法”切实保障辖区中药质量安全和市场秩序,用心为辖区百姓炼制药品安全“定心丸”。
  • 部门简介
  • 发布小结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标准规范;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2.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3.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担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4.依法承担对市场秩序的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有关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承担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具体协调工作。
  5.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宣城市知名商标审核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注册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规定范围内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指导非公党建及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7.承担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库的管理、维护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服务。
  8.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9.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10.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11.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
  12.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13.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4.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资格考核工作;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1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相关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
  16.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17.指导乡镇做好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8.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管理委员会具体工作。

19.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2019年食品安全情况、“联合行动”情况通报和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与“智慧监管”工作安排 2、“十三五”以来我县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和2020年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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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县市场监管局】


绩溪县市场监管局始终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循“四个最严”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深化食品安全监管,夯实各环节责任,着力提高监管效能,凝聚社会共治合力,推动我县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稳定向好。下面将自2019年以来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2019年食品安全情况及“联合行动”情况通报

(一)食品安全监管方面 

一是狠抓日常监督检查不放松。我局深入实施食品风险分级监管,推进“风险分级监管+双随机”模式,实施分类检查,2019年风险分级管理实现初次评定和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共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级1911户;积极开展抽检工作,并引导鼓励经营主体开展自查工作,全年超额完成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完成国抽、省抽监督抽检31批次,县级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457批次,并定期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抽检信息;全年农贸市场和乡镇食品安全快检室运行良好,数据上传25944批次,完成率100%。二是多频次开展专项整治。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强化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全年共开展了春季、秋季、全覆盖隐患排查及食堂抽检等专项活动,共检查学校食堂106户次,校园周边餐饮店372户次,立案查处18起;扎实开展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全县13家福利机构食堂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食品安全共性问题7个,并督促其全部整改到位,明确了乡镇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指导敬老院完善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推进餐饮业提升整治,对城区500余户餐饮店进行地毯式全覆盖检查,按照创国家卫生县城的标准扎实推进整改,期间查处餐饮类违法案件28起;推进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查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案件5起。同时,围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项突出问题,我局在各重大节假日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针对问题辣条、酒类、茶叶、“五毛食品”、肉制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虚假宣传、食用动植物油脂等重点品种,开展多次专项整治活动。三是零容忍加大执法力度,积极组织开展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有效净化我县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有力震慑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2019年,我县查办食品药品类案件147起,罚没收入89万元,其中食品类案件138起。

(二)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方面

深入推进校园食堂大宗商品追溯体系建设和明厨亮灶体系建设,目前学校、敬老院食堂已基本实现电子索证索票,全县33家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100%全覆盖;同时,我局自2019年底开始推行县域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目前学校已基本达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进一步健全了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体系。

(三)宣传培训方面

一是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知识大讲堂”、“食品安全进校园”、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等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进企业、学校、乡镇,立体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加强新闻宣传,做好舆论监督,利用自媒体推出“你点我查”、“执法小姐姐带你去探店”等活动,搭建社会监督平台,引导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二是分批次开展培训宣传。其中开展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4次,累计培训269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次。结合健康酒店申报,开展餐饮服务单位人员培训3次,累计培训125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份,根据文明创建的相关要求,发放《绩溪县文明餐桌行动倡议书》800份,文明餐桌宣传海报1000份。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参与省局在线培训考试,覆盖率达100%,有效提高了食品经营者责任意识。

(四)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

2019年,我局联合公安局、农水局、教体局等单位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食品安全整治联合行动,制定《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宣传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重点、工作安排、组织方式、工作要求。加大行动宣传并及时报送宣传素材,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此次行动重点强化了四项整治,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对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校园(幼儿园)食品安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了集中专项整治。整治期间,查处了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等案件共16起。

二、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与“智慧监管”工作安排

(一)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结合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疫情期间我局对农贸市场开展了整治行动、对各经营网点开展了日常巡查,每日检查各主体“扫码测温、佩戴口罩、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三文鱼、冻南美白虾等进口冷冻食品、水产品、冷冻冷藏肉品等开展了全面排查工作。我局将把疫情防控贯穿到各项日常检查当中,始终按要求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反弹。二是重点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学校复学复课、端午节和高中考三个重点时段,以饮料、糕点、冷冻饮品等风险较大的夏季食品为重点产品,以城区、乡镇、城乡结合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旅游景区、食品生产企业、超市、餐馆等为重点区域,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食品流通、餐饮环节安全隐患集中治理以及特殊食品专项清理行动。我局将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集中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净化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压实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控夏季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三是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我局将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督促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校园食品安全,同时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的监督检查,防范发生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四是开展长江禁渔专项行动。我局将全面推进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工作,深入开展相关市场主体排查整治,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多措并举,强化协作,彻底斩断市场销售重点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

(二)“智慧监管”工作安排

疫情期间,我局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模式,在明厨亮灶全覆盖的基础上全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我局与公安局、教体局、民政局、电信部门多方合作,搭建监管平台,通过实时监控后厨加工行为,实现对食品安全各环节的全面监管。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线下监管+网上监管”新模式,接下来我局将继续联合各部门推进“互联网+监管”的建设,推行智慧管理体系,努力实现全方位食品安全智慧监管。












十三五以来我县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和2020年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绩溪县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现结合实际,对“十三五”以来我县药品监管行政执法情况总结介绍如下:

(一)开展药品监管工作方面

在生产环节,根据与上级部门职责分工,每年对辖区唯一的药品生产企业——安徽高山药业有限公司开展季度非无菌制剂生产日常巡查和风险分级,并按要求使用移动式PDA执法装备将检查信息现场录入省药品行政执法平台。在经营使用环节,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日常监督检查、GSP跟踪检查、许可延续、换证现场核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扎实开展了各类专项检查。主要有:每年元旦春节期间的“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和“两节”药品安全专项检查、打击执业药师“挂证”现象专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县际交叉互查、疫苗储存和运输专项监督检查、中药饮片集中整治等重点品种专项检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检查、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等,通过各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辖区药品经营使用行为。持续加大了辖区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力度,重点监测评价新的和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保质保量完成年度不良反应监测考核指标。 

(二)开展药品抽检和执法办案方面

十三五以来,我局完成药品(中药饮片)抽样检验643批次,样品合格率99.1%。2019年还配合公安机关为查办劣质中药材诈骗案提供了抽样技术支撑。共查处药品类行政违法案件16起,涉及未实施GSP经营药品、经营使用劣药、无证经营等情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持续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所有案件全部按照程序和时限公示于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专栏内。

(三)科普宣传方面

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进行药品安全宣传,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3.31”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12.4”宪法日宣传活动,印制《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知识问答》、《儿童、老人、妊娠期妇女安全用药》宣传册页,向各相关单位和群众宣传药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合理用药知识,营造全社会安全用药、珍爱健康的良好氛围。


下面,我重点介绍一下今年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

我局于自今年3月上旬开始,结合工作实际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扎实开展了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

于3月初制定了《绩溪县中药饮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总体目标、工作重点、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行动由局分管领导主抓,药械股牵头,会同政策法规股、各市场监管所和综合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充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防汛期间药品质量监管工作要点,加强了单体药店、个体诊所、投诉举报集中的涉药单位检查力度。对从非法渠道购进销售饮片、非法分装加工和贴标销售外购饮片等行为进行重点监管。重点检查为他人违法经营中药饮片提供便利(场所、证照、票据等)、超范围经营毒性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核查中药饮片的购进渠道,查看购货发票、随货同行单、销售清单等票据,核对票、账、货、款一致性,重点核查中药饮片包装是否注明品名、规格、产地、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对无证生产经营中药饮片、私切滥制非法加工中药饮片的行为零容忍,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进一步畅通12315投诉举报通道。截至目前,绩溪县局共计检查有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药品批发企业1家、零售企业30家和中药饮片使用单位6家,抽检中药制剂20批次,现场随机抽查中药饮片42批次。

从检查结果来看,相关单位均能提供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购进单据或销售清单;票、账、货、款一致;包装信息完整或保留了包装信息。暂未发现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非法分装、加工或贴签销售外购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检查发现的个别单位中药饮片养护不到位、贮存不规范、清斗、装斗复核记录不完善等行为,我局均要求在限期内整改到位,检验方面,已出报告17批,全部合格。

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采取技术引领、案例警示、普法宣教等形式,在工作中注重对新《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9版《安徽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20版《中国药典》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宣传指导力度,并将日常监督性抽样检验工作有机融入专项整治,避免重复检查和多头执法,以“有力度的监管和有温度的执法”切实保障辖区中药质量安全和市场秩序,用心为辖区百姓炼制药品安全“定心丸”。


[ 08-05 14:40 ]

按照发布会的安排,下面,我将就大家关心关注的问题回答提问。谢谢!

非访谈时间,请于正式访谈时间内发言。
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