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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筑牢信用之基 共建幸福绩溪在线访谈

【访谈解读】筑牢信用之基 共建幸福绩溪在线访谈

访谈日期:2023年06月29日 10:00-2023年06月29日 10:20

主持人:胡越(县政府办信息中心负责人)

访谈嘉宾:胡蔚(绩溪县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访谈地点:绩溪县行政办公中心负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主办单位: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谈简介:绩溪县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围绕“筑牢信用之基 共建幸福绩溪”进行在线访谈。
  • 部门简介
  • 访谈小结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建议。

(二)负责加强经济运行预测预警,分析经济形势,研究全县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三)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经济改革方案,并推进实施和经验总结。

(四)负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研究提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措施建议,协调全县重大项目有关问题,组织指导全县重大项目谋划和储备。承担县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内资外资投资建设项目,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组织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政府贷款。

(六)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 大问题并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和政策措施。

(七)负责组织协调跨区域经济技术合作交流。组织研究 拟订全县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年度工作计划、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工作任务实施,协调推进与长三角重大合作项目和事项,开展与长三角地区城市友好合作与交流。

(八)指导县域经济发展有关工作,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 发展。协调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建议。协调绩溪经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相关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大中型水利水电设施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协调、处理县内国家大中型水库自迁移民遗留问题,申报和安排库区与移民安置区经济开发项目;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扶助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

(十)负责研究提出全县社会事业发展目标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

(十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分析经济和社会发展资金需求状况,参与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承担企业债券发行的初审工作,指导促进创业投企业发展。

(十二)负责牵头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三)承接县铁路工作办公室的行政职能。

(十四)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拟定国民经济动员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十五)综合协调全县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组织研究全县 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协调推动全县军民融合发展相关政策制度和法规标准建设。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和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综合协调工作,依法主管全县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

(十七)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负责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政策并协调实施;负责全县节能监察工作,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

(十八)落实价格改革部署,研究推进价格改革,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稳定市场价格,承担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核定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十九)负责价格监测工作,做好与国民经济和居民生活 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开展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二十)负责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依法开 展涉案、涉纪和涉税等物品的价格认定工作,调解和处理经济活动中发生的价格争议。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

(二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等,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十二)研究提出全县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统一负责全县储备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全县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省级、县级储备粮棉、最低收购价粮的行政管理。

(二十三)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监 测全县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总量平衡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保障军粮供给;建立县际间粮食购销关系,协调产销区粮食余缺调剂。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

(二十四)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省级、县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次在线访谈及时回应了媒体及全县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提高了绩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透明度,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文字直播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今天的在线访谈活动。

【胡**】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在线访谈!借此机会,对各位网友一直以来关心关注和大力支持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2023年2月1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安徽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要求,我县对《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主要举措以及各县直单位的任务进行了分解。2023年1月11日,国家发改委以58号令公布了《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新《办法》),并于5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规范了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维护了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为提高以上工作公开的主动性和透明度,扩大知晓面,进一步增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舆论监督的有效融合,下面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今年《实施方案》和国家发改委“58号令”的总体情况。

一、《实施方案》主要目标

2023年起,我省企业在申请上市、融资、评优评先等事项中,通过“信用安徽”网站、“皖事通办”平台等,免费申请获取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以下简称信用报告),代替赴多部门办理法院执行、发展改革、教育、科技、经济和信息化、民族宗教、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管理、安全生产、审计、市场监管、广电、体育、统计、林业、医疗保障、地方金融监管、人防、档案管理、新闻出版、电影、药品监管、税务、气象、地震、消防安全、烟草专卖等40个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以“1份信用报告代替40个部门证明”,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不跑腿”。

二、推进《实施方案》落实主要举措

(一)压实部门职责。相关责任单位按要求做好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试点工作,强化上下协同,加大在企业上市融资、评优评先、审批备案、政策资金支持等事项中推广应用,有关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核、营商环境季度工作评议。

(二)开展系统对接。县数据资源局牵头完成了各级政务服务窗口、皖事通APP和一体化智能自助终端对接工作,实现了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查询下载、打印核验等服务。市县一体化信用平台开发了信用核查系统,相关单位可通过信用平台直接查询,不再要求企业提供信用报告或无违法违规证明,实现“无感智办”。

(三)开展广泛宣传。一是窗口宣传。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摆放安徽省信用报告服务指南(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宣传手册,便于企业直接查询。二是活动宣传。结合“消费者权益日”“信用记录关爱日”等主题,举办了专题宣传活动,制作宣传视频,营造浓良好氛围。各县直单位、各乡镇积极通过官方微信讲解、线上有奖问答等形式进一步丰富宣传方式。三是入企宣传。与企业直接面对面交流,更形象直观地将政策落实落地,鼓励企业通过信用报告了解合作对象信用状况。

三、新《办法》相关规定

新《办法》就信用信息修复的条件、程序、协同联动等进行了具体规定,回应了社会对信用信息修复的现实需求,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行政处罚公示期的规定。取消原来一般失信、严重失信、特定严重失信的分类。新《办法》规定:以普通程序作出的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平台网站应当进行归集和公示。被处以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信息,不予公示。其他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三年,其中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领域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一年。最短公示期届满后,方可按规定申请提前终止公示。最长公示期届满后,相关信息自动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限起点以行政处罚作出时间为准。

(二)进一步优化修复申请材料。新《办法》规定信用修复申请需提交三份材料:一是《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二是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或者其他准予信用修复的证明材料等;其他行政处罚由处罚机关出具《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申请表》,或者其他可说明相关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材料,如缴交罚款的收据、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相关整改证明材料等;三是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承诺书》。

以上是我委筑牢信用之基 共建幸福绩溪的总体情况。

谢谢大家!

[ 06-29 10:05 ]

【胡**】

问:刚刚胡主任介绍了县发改委今年落实《实施方案》的总体情况,请问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具体如何实现?

胡蔚(县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答:按照有关部署要求,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截至目前,2023年已归集行政处罚数据116条,行政许可数据1865条。具体从“网上办、随时办、实时办、免费办、无感办”5个方面来实现。一是“网上办”。通过“信用安徽”网站、“皖事通办”平台、各级政府部门和信用门户网站等对外提供服务,企业无需现场办理,登录上述任一网站平台即可获取信用报告。此外,企业也可通过政务服务窗口、一体化智能自助终端等,线下查询、打印信用报告。二是“随时办”。系统提供7x24小时不打烊信用报告服务,解决企业“没空办”“着急办”问题。三是“实时办”。企业完成“登录、认证、生成”3步,可在1分钟内获取信用报告。四是“免费办”。企业线上、线下获取信用报告均不限次数,不收取任何费用。五是“无感办”。各级政府部门在办理行政服务事项时,需核实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通过信用平台获取相关企业信用报告,无需企业提供。

问: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申请提前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胡蔚(县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答: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申请提前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提出申请,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纠正违法行为;二是达到最短公示期限;三是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明确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相应责任。

[ 06-29 10:08 ]

今天的在线访谈到此结束,感谢大家的参与。

非访谈时间,请于正式访谈时间内发言。
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