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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关系

发布时间:2023-05-24 08:27 来源:绩溪发布 浏览:1076 次
来信人:**   来信时间:2023-05-23 09:14:46

您好,我是2023届毕业生,想问一下,未就业或者就业单位无党组织点党员关系和团员关系怎么转


回复单位:组织部   回复时间:2023-05-23 15:29:53

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内容已收悉。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的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如有疑问可联系绩溪县委组织部:0563-8169908。

中共绩溪县委组织部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