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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推进创业绩溪建设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4-10 09:36

征集开始日期:2023-04-10 09:36

征集结束日期:2023-05-09 18:36

状态: 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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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发我县创业活力,吸引优秀团队和人才来绩创业,由绩溪县人社局牵头,结合绩溪县实际起草了《推进创业绩溪建设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4月10日-5月9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邮件反馈,将意见发送至115786022@qq.com邮箱,并在标题中注明“反馈意见”字样;

二、电话反馈,联系方式:0563-8157063,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三、在线留言,在本页面“我要留言”中在线留言。

附件:1.《推进创业绩溪建设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推进创业绩溪建设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         






附件1:

《推进创业绩溪建设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2022年6月15日省政府出台了《创业安徽行动方案》,提出“皖创22条”。2022年11月28日,市政府印发《推进创业宣城建设行动方案》,提出“宣创14条”。为落实《创业安徽行动方案》《推进创业宣城建设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策助力创业作用,努力搭建创业平台,大力营造创业氛围,切实加强创业服务,积极改善创业环境,加快培育创业主体,有效激发全民创业活力,吸引优秀团队和人才来绩创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推进创业绩溪建设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过程

通过深入学习《创业安徽行动方案》《推进创业宣城建设行动方案》文件精神,认真梳理创新创业有关政策,学习借鉴周边县(市)区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推进创业绩溪建设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两次发文征求县直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充分结合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推进创业绩溪建设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分为四个部分,分为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服务保障。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追赶江浙、争先江淮”目标任务,坚持“四个定位”,实施“四大行动”,助力“六个年”建设,提升创新创业生态功能,激发创新创业潜能,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丽幸福绩溪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涉及新增市场主体、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支持各类群体创业、培育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开展创业培训、金融支持等方面目标任务,任务数与市下达各县(市)区目标任务基本保持一致,明确了责任单位。通过实施“创业绩溪”行动,力争到2025年,达到市级创业型城市标准,力争达到省级创业型城市标准。

(三)重点任务。围绕依托产业赋能创业、培育引进创新创业主体、搭建完善创业平台、强化金融支持4个方面制定14项具体举措,形成创业环境一流、创业主体活跃、创业成果迸发、创业氛围浓厚的新格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让绩溪成为创业团队和各类人才的创业热土。

(四)服务保障。主要提出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浓厚氛围、丰富创业服务形态、积极创建品牌四条举措,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创业绩溪行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办督查督办室开展不定期督查,切实加强创业绩溪行动保障。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供优质创业服务,加强创业行动宣传,打造创业绩溪品牌。

四、参考文件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创业宣城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宣政〔2022〕7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业安徽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3号)。

附件2:

推进创业绩溪建设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创业安徽行动方案》《推进创业宣城建设行动方案》,扎实开展创业绩溪县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简称“绩创18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创业创造”的重要论述,聚焦“追赶江浙、争先江淮”目标任务,坚持“四个定位”,实施“四大行动”,助力“六个年”建设,提升创新创业生态功能,激发创新创业潜能,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丽幸福绩溪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底,形成创业环境一流、创业主体活跃、创业成果迸发、创业氛围浓厚的绩溪新格局,创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每年新增县市场主体1470户以上,其中新增企业290户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每年培育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家,力争2025年底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责任单位:县科技商务经信局)

——每年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人员创业者108人以上,支持高层次创业团队2个以上(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每年支持退役军人创业者3人以上(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每年支持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创业者63人以上(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新增天使投资0.1亿元以上,支持科研人员等创业者10名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商务经信局、龙川控股)

——每年开展创业培训370人次以上(其中线下培训230人次以上),发放创业贴息贷款3800万元以上,云平台信息发布60条以上,电子创业卷发放5万元以上,创业安徽训练营8人以上,创业赛事1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加大社会化创业孵化园区(企业)扶持力度,每年培育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孵化载体1个,力争培育国家级创新创业孵化载体1个。(责任单位: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发改委、县人社局等)

——每年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行绩溪县支行)

——到2025年,达到市级创业型城市标准,力争达到省级创业型城市标准。(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创业绩溪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重点任务

(一)依托产业赋能创业

1.立足特色产业领域。大力实施经开区提质增效行动,围绕“2+N”(高端金属新材料、医疗康养主导产业+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产业领域开展创新创业,积极引进高精尖创业团队,打造重点产业发展集聚区,促进产业集聚和企业集群。(责任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文旅局、县数据资源局、县人社局等)

2.瞄准产业链短板领域。坚持产业集群化发展,深化数字赋能,加快引进一批头部企业和强链补链延链关键项目。推深做实产业链“链长制”,持续做大高端金属新材料产业。(责任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科技商务经信局等)发挥绩溪县徽菜区域公共品牌“绩品”优势,做大做强徽菜预制菜产业,大力推动徽菜全产业链发展。实施企业加速成长计划,重点培育具备亿元以上市值潜力的“千里马”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责任单位:县科技商务经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水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龙川控股等)

3.突出“四新”经济领域。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引导支持创业者在传统产业新型化、工业互联网、现代农业、休闲度假旅游、乡村振兴、智慧健康养老、模式创新、数字经济、生产性服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业态、便民利民新业态、平台经济、虚拟现实技术等领域广泛开展创新创业,促进新的经济形态和模式不断涌现。(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科技商务经信局,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县农水局、县文旅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数据资源局等)

4.广泛开展大众创业。鼓励城乡劳动者创办特色种养业、传统工艺加工业、社区服务业等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扶持发展各类特色市场主体,使有梦想、有创意、有能力的创业者都有施展身手的舞台、梦想成真的机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二)培育引进创新创业主体

5.扶持各类创业团队建设。支持国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绩创办公司或与县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在政策、人才、资金、项目、平台等方面加强扶持。对引进的国家级双创领军人才,3年内给予100万元生活补贴,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科技商务经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对优秀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县天使基金优先支持。(责任单位:县科技商务经信局,配合单位:龙川控股、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对招引优秀创业团队的社会中介机构,给予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县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等)

6.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建立绩溪籍大学生信息库,常态化、多频率宣传推介我县发展优势和创业政策,及时了解创业需求,做好跟踪对接。(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教体局、徽州学校,创业绩溪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不低于5000元的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等)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留学归国人员3年内达到一定标准创业成功的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常态化举办创业创新大赛,吸引有为青年在工业互联网、软件设计、创业农业等领域创新创业,县政府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农水局、县文旅局、县税务局、团县委等)

7.扶持返乡人员创业。大力扶持农民工、退役军人等返乡下乡人员创办企业。新返乡创业企业购置新生产设备的,由县政府给予一定的设备补助。返乡创业企业自主建设或租赁厂房的,由县政府给予一定的厂房补助。对产业园区、孵化基地内吸纳就业50人以上的返乡创业企业,由县政府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水电气费补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农水局、县乡村振兴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税务局、团县委等)新返乡创业企业新增吸纳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等)大力扶持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创业,并给予一定的奖补。(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农水局、县人社局等)

8.鼓励科研人员创业。鼓励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绩兼职创业、离岗创业,离岗创业人员3年内保留与事业单位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满后创办企业尚未实现盈利的可申请延长1次,延长期限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奖励的,经主管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获奖人可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至分红或股权转让时依法缴纳。鼓励建立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推行“人才团队+科技成果+政府参股+股权激励”转化模式,对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做出贡献的团队和人员,用人单位可以在转化净收入留存部分中拿出一定比例经费予以奖励。(责任单位:县税务局,配合单位:县科技商务经信局)

9.实施绩溪“金徽厨”创业行动。推进绩溪“金徽厨”特色劳务品牌塑造,鼓励徽菜美食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按每新增1个给予5000元创业就业补贴,每个龙头企业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强化徽菜师傅创业服务,继续打造来苏北路绩溪“金徽厨”创业街区,吸引更多创业主体入驻经营,加大对街区内创业企业支持力度,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等“一条龙”孵化培育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徽菜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 50 万元。对于返乡农民工回乡开办农家乐、小餐馆,按规定落实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挥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孵化作用,引进联农带农带动能力强、市场前景好、驱动性强的预制菜及直播带货项目。(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龙川控股等)

(三)搭建完善创业平台

10.建设高水平创业孵化平台。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创业平台,对符合条件的积极予以推荐申报。引进省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在绩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引导开发区、企业到沪苏浙等地设立“人才飞地”“研发飞地”,构建“研发在外,转化在绩”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科技商务经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文旅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等)

11.开辟大众创业孵化空间。完善落实返乡下乡人员创业政策,争创一批省级大学生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青年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鼓励社会资本、民营企业或高校投资建设和管理运营孵化基地,为初创小微企业、回绩创业企业提供场地支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农水局、团县委等)

12.用好工业互联网平台。依托优质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创业者依托平台整合资源,在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领域创新创业。拓展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建设一批体验中心、推广中心,每年发布动态场景清单。采取财政奖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实施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开展征集评选“产品+应用场景”优秀解决方案,给予一次性补助。加快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每年建成数字化车间2个以上、“5G+工业互联网”应用项目不少于2个。(责任单位:县科技商务经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等)

(四)强化金融支持

13.设立投资引导基金。鼓励国际、国内天使投资机构、天使投资人在绩设立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吸引知名投资机构或团队落户绩溪。充分发挥人才专项资金作用,充实完善我县天使资金,为落户我县的优质产业和重点人才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经开区管委会、龙川控股等)

14.畅通多元融资渠道。支持产业链、供应链“链主”企业牵头设立创投风投基金,引导金融机构设立“科创贷”“人才贷”等创新产品。加大政策性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鼓励在境内外公开市场首发上市的创业企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经开区管委会、人行绩溪县支行、县人社局、龙川控股等)

四、服务保障

15.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创业绩溪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下设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创业绩溪行动。县政府办督查督办室、县人社局对各成员单位的创业绩溪行动进展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创业绩溪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政策支持精准度、系统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

16.营造浓厚氛围。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优化适合创业者和年轻人的城乡环境和社会环境,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创业绩溪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交流创业经验,推介创业项目,总结推广支持创业的典型做法,弘扬创业创新文化,激发各类群体创业热情,助力创业带动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融媒体中心等,配合单位:创业绩溪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7.丰富创业服务形态。结合实际,打造特训营、导师团、大赛路演、创业研究院、创新创业学院等多位一体的培训、培育和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创业能力,提升创业实效。积极举办“周末创业课”、“创业训练营”、“未来新徽商特训营”,参与评选省、市级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创业之星”。积极组织参加宣城市针对不同群体每年开展一批专业化、差异化、区域化创新创业大赛,以比赛提升能力、发现项目、促成对接落地。以“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为载体,将创业服务纳入人社综合窗口,实行创业“打包一件事”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创业绩溪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8.积极创建品牌。健全县级层面指导、发动、评价、督导工作机制,强化多部门协调联动,注重整合资源,发挥政策综合效应。建立创业绩溪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打造创业绩溪品牌,争取省市级褒奖奖励。(责任单位:创业绩溪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本方案中各项奖补资金,除有明确渠道外,按有关规定由县财政承担。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