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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绩溪县华统牧业有限公司绩溪县祥坞育肥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来源:绩溪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0-18 09:14

征集开始日期:2021-10-18 09:14

征集结束日期:2021-10-28 09:14

状态: 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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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要求,现对绩溪县华统牧业有限公司绩溪县祥坞育肥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绩溪县祥坞育肥场项目

建设单位:绩溪县华统牧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临溪镇祥坞村

总建设内容:占地面积约978亩,总建筑面积107397m2,拟建设1层猪舍约10间、综合楼、洗车房3间、烘车房2间、管理用房及门卫等辅助房,并购置污水处理设备、除臭设备、环境控制系统、线料系统、气动系统、水线系统、清粪系统、供电系统等辅助系统。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以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

项目运行后,NH3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和表2标准。

燃气锅炉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标准(特别排放限值),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印发《2019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195号)“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

2、地表水

项目废水经场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接管至绩溪县污水处理厂,不直排水体。

3、噪声

项目噪声,经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原厂家回收或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5、环境风险

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公司制定应急计划,并与当地安全防火部门和紧急救援中心的应急预案衔接,统一采取救援行动。加强职工培训,建立应急计划和事故应急预案。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绩溪县华统牧业有限公司绩溪县祥坞育肥场项目属于畜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猪舍、无害化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猪粪发酵单元、生物质锅炉等产生的废气均能得到有效治理;生产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经污水处理设施后接管至绩溪县污水处理厂;厂界噪声可满足功能区要求;固体废物实行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等处理处置方式;项目清洁生产应能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总体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因此,本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群众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人士。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征求意见稿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pSo02NyLIlVlKFGmQ0B9Mw(提取码shn6),公众可通过www.cnjx.gov.cn/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绩溪县华统牧业有限公司

 系 人:何总  13451738200

通讯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临溪镇祥坞村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系 人:0551-65561531

通讯地址:合肥市经开区九龙路东湖高新3幢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绩溪县华统牧业有限公司 

202110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