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鸿泰花园小区路灯、监控损坏且已超出维保期限,为保障业主出行顺畅需进行更换。
根据《安徽省物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鸿泰花园小区路灯、监控安装经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符合前款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此次维修涉及的列支分摊范围:鸿泰花园小区路灯、监控安装涉及592户业主缴纳的维修资金。书面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已经结束。业主表决结果:此次改造项目涉及受益户数共计592户,经业主书面确认,427户业主同意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占投票权业主的72.13%。经全体受益业主讨论,全权委托鸿泰花园业主委员会牵头组织维修。由王路光、许建兰等人办理维修的竣工验收和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支付监督工作。工程合计价款为109922.30元(以实际拨付为准),经我中心审查后拟将拨付。
现将“绩溪县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意见单”和“绩溪县维修项目受益业主决算分摊表”“监控设备清单”“监控设备验收报告”“监控工程款发票”“鸿泰花园小区路灯验收单”“路灯安装工程款发票”“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公示内容”“业委会书面确认证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相关业主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我中心;如无异议,我中心将按照公示金额和相关程序拨付资金。(业务联系电话:8161233)
公示期限自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31日
附件: 1、绩溪县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意见单
2、绩溪县维修项目受益业主决算分摊表
3、监控设备清单
4、监控设备验收报告
5、监控工程款发票
6、鸿泰花园小区路灯验收单
7、路灯安装工程款发票
8、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公示内容
9、业委会书面确认证明
绩溪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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